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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办函[2014]150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18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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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8日
  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工业机器人产业是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衡量工业化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速推进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探索高端制造在长沙发展的新路径为目标,大力开展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应用推广及产学研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吸引系统集成商落户,以系统集成应用吸引本体生产企业落户,以本体研发制造吸引关键零部件落户,最终形成产业集聚。
  (二)基本原则。市场导向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应用与研究开发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专业招商与本地培优相结合;以工业机器人为主导,兼顾其他机器人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末,工业机器人产业产能突破100亿元;在全市重点工业领域实现工业机器人规模化应用,工业机器人密度达到100台/万人;工业机器人研发、设计及制造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提升长沙工业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重点
  (一)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依托湖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和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长沙华恒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开发面向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加工、医药装备、烟花鞭炮、物流等产业的工业机器人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
  (二)机器人本体及核心零部件。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加快突破机器人本体及核心零部件设计加工技术,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化,提升工业机器人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控制系统。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解决软硬件及功能模块的标准化、模块化与可换性问题,形成机器人控制系统设计加工能力。
  (四)以雨花经济开发区为主,兼顾其他工业园区。把雨花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工业机器人产业专业园区,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研发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机器人生产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机器人产品示范应用。鼓励我市传统装备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技术,结合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以量大面广经济型的焊接、上下料、搬运、码垛、喷漆、装配等工业机器人产品为重点,在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和对生产环境洁净度要求高的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加工、医药装备、烟花鞭炮、物流等行业选择一批龙头企业,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工程,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和产业化。
  (二)着力突破制约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围绕我市工业制造重点领域的用户需求,开展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研究,攻克精密减速器、伺服驱动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技术,为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育本地企业。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瞄准国际国内工业机器人本体、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重点领域的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龙头项目及产业链延伸项目,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做大做强。鼓励我市现有装备制造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进入工业机器人领域。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广阔的工业机器人企业,优先提供金融、人才、专家咨询等服务。
  (四)加快载体建设。加强对雨花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水平,推动以产业链为钮带、资源要素集聚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建设,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五)组建机器人研究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组建由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本市骨干企业以及相关园区共同参与的机器人研究院。围绕制约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开展协同创新。加强产需对接,加快市场培育,建立制造企业和用户单位相结合的产品开发模式,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各环节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效应。
  (六)加快引进核心技术和关键人才。围绕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重大项目,推行“人才+项目”引进模式,鼓励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工业机器人企业、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进行技术、项目合作,下大力气引进国内外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或团队,实现“引进一个专家或团队,突破一项关键技术”,整体提升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内工业机器人相关行业标准制订工作,提升技术标准的话语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小组,研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政策扶持。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三年内每年从市工业发展资金中整合2000万元,从市科技发展资金中整合1000万元,用于支持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产品的推广应用,对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急需的工业机器人本体、精密减速器、伺服驱动器、传感器及系统集成等重点领域进行扶持。
  1.应用示范补助。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加工、医药装备、烟花鞭炮、物流等行业各选取若干家企业,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工程。聘请专业团队,针对企业整体生产流程或者单个产品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改造费用适当补贴。
  2.市场推广扶持。政府投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的工业机器人产品和技术服务。对本地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的工业机器人整机企业,按不高于整机售价或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台,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本地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的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的,按不高于成套设备售价或租赁费的10%给予补贴,成套设备累积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套,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仅可申请一项补贴。
  3.专业招商奖励。国内外知名的工业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机构总部迁至长沙,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生产基地,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搬迁补助;将地区总部迁至长沙或新设立地区总部,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生产基地,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搬迁补助;对入驻我市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的企业,按前两年厂房租赁费用全免、第三年厂房租赁费用减半的方式进行支持。
  鼓励本市企业以商招商,招引单个项目实际投资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每完成1亿元投资给予项目所在园区100万元补助。由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统筹用于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鼓励相关工业园区设立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技术创新补贴。经国家认定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经省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以项目形式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国家、省、市认定的科研成果,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项目建设推进。对工业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采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两种方式给予支持。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项目贷款额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不能同时享受,贴息或补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工业机器人相关制造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设立投资基金。
  雨花区政府及雨花经济开发区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三)强化责任。雨花经济开发区负责湖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区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相关政策落实,推进机器人研究院的组建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市科技局负责指导组建机器人研究院,落实相关政策。市财政局负责整合工业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并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督使用。各工业园区负责机器人产业的发展以及工业机器人的应用推广。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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