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节能函[2014]14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15
实施时间: 2014-9-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4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局(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精神,按规定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于近期将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给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现就职能转移后续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能转移后,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具体工作按《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执行。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仍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地方经信、环保、科技等部门仍要对本市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具意见。如本地区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工作已转移到第三方机构,相关工作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组织实施,地方经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取消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全面放开清洁生产服务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中明确的各项验收标准,通过严把验收关,确保“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质量。已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不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国家或省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工作将纳入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内容。各地要继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拓宽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范围,切实发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作用。
  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征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 2015/9/2
关于申报汞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工程备选项目的通 2013/9/3
公开征求对电镀等9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 2014/2/14
关于发布平板玻璃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5/10/28
关于发布电池等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5/12/31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财建[2009]707号 2009/10/30
关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 2015/12/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 京经信委发[201 2012/11/1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经济和信 京发改[2014]20 2014/9/23
稀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