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证券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度保荐代表人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4]16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4-9-16
实施时间: 2014-9-16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保荐代表人和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个人进行培训、年检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开展2014年度保荐代表人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人员范围
  具有有效资格的保荐代表人每年均需参加保荐代表人年检,因此各证券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均应参加2014年度保荐代表人年检。其他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的人员,应参加本年度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
  二、通过年检的条件
  (一)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并完成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面授或远程)。
  (二)通过年检需要完成每年15学时,面授一次即可获得15学时,远程学时分配可参考《关于开展2014年度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远程)的通知》。
  (三)年检期间未发生违反证券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情形的。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根据协会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本年度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已于协会网站公布,请各公司及时查询,并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培训。
  (二)凡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成绩的人员,均须参加并完成每年度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
  (三)本年度保荐代表人年检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各机构应安排符合年检通过条件的人员先行申报,组织并督促尚未完成培训的保荐代表人尽快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及时查询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年检查询”中年检状态和年检学时的变化情况。
  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成绩的离职人员通过个人报名的方式完成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远程)。
  (四)年检结束后,对未按规定完成本年度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和年检的保荐代表人,我会将注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取消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本年度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的其他人员,我会将取消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
  (五)机构未能按要求履行年检督促责任或义务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年9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4] 2014/10/15
关于发布《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4]》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4] 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