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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装备制造支柱产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4]3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31
实施时间: 2014-8-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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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使之成为我省支柱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制造”为方向,以“打造高端、提升传统、培育特色、强化基础”为主线,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集团)和重点产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立结构优化、技术先进、特色鲜明、清洁安全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把装备制造业建设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装备制造业建设成为我省支柱产业。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达到430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0%以上,年均增长11%左右;工业增加值达到1160亿元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以上,年均增长11%左右。
  2.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协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个以上;以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建设10个以上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中试中心建设。重点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产品和知名品牌。
  3.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按照产业链体系优化布局,努力提高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建设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轨道客车省内配套率达到50%以上;建设国内一流的“星载一体化”卫星制造和商业应用产业基地,商用卫星省内配套率达到80%以上;打造汽车、医药、食品成套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产业基地;培育10个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0个省级特色装备工业园区。
  4.基础配套能力显著增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水平显著提升。模具、铸造、锻造等基础配套产业日趋完善,关键、基础部件国产化率和本地配套率不断提高,能够基本满足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需求。
  二、发展方向
  (一)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
  1.轨道交通装备。以长客股份公司为依托,建设集研发设计、集成制造、协同配套、综合检修、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国际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加快形成年产高速动车组1200辆、城轨客车1800辆、动车组检修320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整车集成能力,研发制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动车组和混合动力型动车组。推进长客高速动车组检修基地建设,提高综合检修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企业,加快提升转向架、车体、牵引系统、制动系统、网络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系统)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推进关键核心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将省内配套率提高至50%以上。
  2.卫星及应用。依托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在卫星载荷研发制造和航天光学遥感领域的技术基础和优势,围绕卫星流量经济、卫星载荷与测控、自主遥感信息获取处理和运营服务、高精定位终端及位置服务、北斗卫星空间基准授时、卫星宽带多媒体六大产业链构建创新及配套体系,建设集“卫星研制 -在轨运营 -图像处理、分发 -图像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商业化卫星及应用产业基地。加快“星载一体化”制造生产能力布局,提高卫星载荷与商用遥感卫星制造能力,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卫星及应用产业集聚,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带动复合材料、精密机械、光学加工、光学传感器等省内配套产业发展,使省内配套率达到80%以上。加快发展遥感卫星商业化应用服务,加快北斗应用系统终端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化,带动一批遥感应用企业的发展。2020年前,发射4颗遥感卫星和12颗视频成像卫星,完成组网并实现商业化应用。
  3.航空设备。建设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修养护、运营服务、教育培训“五位一体”的航空设备产业体系。利用国家低空空域开放政策,抓住航空装备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长春航空科技产业园和吉林航空装备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航空液压控制部件、机身大部件、航空用高精密电磁阀等零部件制造和航空维修服务。推进四平通用航空装备产业园建设,加快引进、研发通用轻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和特种飞行器等航空器,积极开展培训服务和运营服务。支持我省无人机产业加快发展,满足地图测绘、地质勘测、灾害监测、气象探测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发展机场跑道地面异物监测系统、机场气象仪器、航空雷达等通用航空机场设备。加快我省先进高分子材料、轻质合金材料、阻燃隔热材料、碳纤维材料在航空设备制造领域的应用。
  4.光电设备。依托我省光电技术优势和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基础优势,针对汽车、轨道交通、医药、食品、物流、资源环境以及反恐安全等领域的需求,开发先进光电设备。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绝对式光栅尺产业化进程,促进其在高档数控机床上的应用,逐步取代同类进口产品。推进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发展光电编码器、光电经纬仪、物质成分分析仪、红外热像仪、激光调阻机、大功率激光器、全自动射频电子标签封装设备、光电测控仪以及增材制造设备,打造知名品牌。
  5.医疗仪器设备。抓住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机遇,依托我省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基础,加快发展保健、诊疗、测试等医疗仪器设备产品,形成模具制造、机械加工、塑胶制品、电路板设计与制作等较为完整的医疗仪器设备产业链。重点支持发展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特殊视觉检测仪、前庭功能监测仪、暗适应客观检查仪等医疗仪器;全自动护理机、红外治疗仪等护理理疗设备。支持医疗仪器设备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6.环保设备。结合当前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和我省产业基础,围绕国家环保装备产业发展的八个重点领域,推进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专业仪器仪表等环保设备产业加快发展。重点发展先进新型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脱汞设备;污水生物处理工艺装备,给水净水处理设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环卫清洁设备;节能环保锅炉、生物质锅炉等。鼓励发展成套高效节能环保设备,支持具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承接设备制造、安装集成“交钥匙”工程,采用市场化模式开展运营服务,延伸产业链。
  7.试验及检测设备。依托我省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工程优势,推动静动态试验设备、新型传感器、校直校正设备、自动化压装设备、智能检测设备等的研发生产。支持发展汽车与机械加工安全试验系统、电子万能试验机、电液伺服液压万能试验机、扭转试验机、冲击试验机、蠕变试验机、动静疲劳试验机、高频疲劳试验机、土木建筑类专用试验机、自动校直校正机等。加快发展基础零部件检测设备、轨道客车在线检测设备、农产品检测分析设备、医用检测设备、化工行业检测设备等。
  (二)大力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
  1.农业机械。以长春、四平、松原和延边地区为重点,以发展精准农业为引领,研发、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同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农机龙头企业,带动零部件配套业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动力机械重点发展大中马力轮式拖拉机。新型农机具重点发展先进实用新型整地、种植、田间管理和节水灌溉机械。收获机械重点发展自走式通用联合收获机。畜牧机械重点发展饲料加工饲喂机械、排泄物能源化利用处理设备以及秸秆饲料打捆包装机械等。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重点发展水稻、玉米、马铃薯、乳制品加工机械和通用食品加工设备。支持发展种子清选成套设备、自动化粮食干燥设备等新型高效农业装备。支持农机零部件配套产业加快发展。
  2.换热设备。依托四平换热器产业集聚优势,发挥换热器国检中心作用,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和资讯服务信息中心建设,以产品成套化和服务制造为目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换热器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换热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四平红嘴园区、巨元 -比克两大换热器工业园区承载能力。鼓励开发高附加值新型节能焊接板式换热器、大型可拆式板式换热器以及新型管式换热器等产品。支持骨干企业提升换热产品的系统集成能力,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换热整体解决方案,向服务制造转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大型换热器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力。
  3.电气设备。发挥我省在输变电设备、专用变电设备、发电设备、成套电气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以高端、专业、节能、成套为发展方向,打造电气设备特色产业。支持发展超高电压输变电线路铁塔、高压真空断路器、惰性介质高压开关、特高压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电力开关柜、箱式变电站、二次变电成套设备、中高压电缆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输变电设备;支持发展超高压电炉变压器、矿用防爆变压器、矿用防爆开关、风电节能变压器等专用变电设备;支持斗轮机、磨煤机、火电及核电机组用管道系统、电站用高温风机等发电设备;支持智能型一体化风电升压站等成套电气设备;支持发展稀土永磁开关、新型断路器、精密电力仪器仪表等电气产品。
  4.矿山机械及冶金设备。依托我省矿山、冶金设备现有产业基础,打造辽源矿山机械产业基地;以长春、吉林、通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冶金设备。支持发展中薄煤层采煤机、超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悬臂式重型掘进机、斗轮式输送机、煤炭刮板输送机和电动滚筒及皮带机等产品;推动以大型矿用破碎设备、研磨设备、洗选设备、矿井提升机等大型主机设备为龙头,输送、控制等零部件企业相配套的生产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吨位、节能环保型冶金专用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等冶炼设备。研发生产大型化、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矿热炉机电成套设备和碳素机电成套设备。支持发展有色金属冶炼自动化成套生产线、冶金连铸连轧设备、烧结余热发电风机等。
  5.石化设备。依托我省石化产业资源和石化设备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在细分市场中的特色优势,拓展产品领域,壮大产业规模。支持加快研发生产大型中高压容器、反应器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铁路罐车、离心机和聚合釜等产品生产实现专业化、系列化。支持视觉定位灌装机器人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支持大吨位异型修井机、移动一体式不压井修井机以及新型节能抽油机、油田环保设备等加快发展,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扩大出口规模。支持加快研发生产石油钻探随钻感知系统(设备)、油井液面探测系统(设备)、三次采油设备和新型高效石油钻井机等,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尽快形成产业规模。鼓励发展油田废旧油管再制造产品,加快市场推广应用。
  6.工程机械。依托我省在起重机械、筑路机械、环卫工程机械领域现有基础,拓展产品领域,加快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建筑用塔式起重设备,促进产业集聚。支持发展港口起重机、船用浮吊、电站施工大型起重设备、大吨位桥机、斗轮堆取料机等产品。支持发展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旧料再生组合搅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市场占有率。支持发展道路清雪除冰机械、雨水污水井清挖机械、道路绿化带修剪机械等。
  7.风电设备。围绕国家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打造集研发、制造、配件供应、服务为一体的风电设备产业集群。建设白城风电设备产业基地,推进长春、吉林风电配套设备产业发展。支持风电设备制造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支持推动3兆瓦以上风电整机研发和生产。加快风电设备配套产业发展,提高省内配套率。积极探索风电本地消纳和能源转换存储新途径,发展新型绿色循环经济。
  (三)积极培育特色装备制造业。
  1.汽车制造设备。依托我省汽车产业优势,围绕汽车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发展汽车制造专用及成套设备。支持发展悬挂设备、专业夹具、机械臂、自动化控制系统、机器人工作站、生产线自动导航AGV物流设备、汽车专用大型精密模具、悬架K&C特性试验台等设备。发展基于机器人的汽车冲压、焊接、涂装、总装自动化生产线,提高汽车制造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成能力,承揽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施工、服务培训的“交钥匙工程”,实现服务于省内外汽车制造设备自主化的战略目标。
  2.食品加工设备。发挥我省食品加工产业优势,加快引进国际一流的食品加工技术与工艺,支持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套化食品加工、试验、检测和包装专用及成套设备。重点发展粮食、畜、禽、水产品智能化加工设备及自动化成套生产线,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业发展。
  3.制药设备。依托我省医药产业优势,加快发展制药设备。支持我省制药用水处理设备、罐装设备、灭菌设备、包装设备和检测设备制造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原料药设备、制剂机械、药用粉碎机械、饮片机械等制造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重点支持发展制药成套设备。
  (四)着力强化基础配套装备制造业。
  推进工业强基,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以及产业技术基础方面,突破制约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打造一批具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基础零部件制造企业。模具重点支持发展汽车钣金件冷冲压模具、内饰件热成形模具、塑料件热塑模具、铝合金件压铸模具、轨道客车铝型材车身框架挤压模具、冷弯型加工模具等;铸造重点支持发展大型模具本体铸件、机床床身铸件、风电轮毂底座铸件、发动机铸件等大型铸件及高效智能压铸岛;锻造重点支持发展大型轴类锻件、发动机连杆锻件、煤机配件锻件等;其他机械基础件重点支持发展泵、阀门、液压件、紧固件以及专用刀具等。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建设,着力突破增材制造等一批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碳纤维等新材料在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支持和推动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现有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提升能力、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省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围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新产品试制投产,鼓励行业大型骨干企业联合省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行业中试中心。推动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机械精度设计实验室、长春光机所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省内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技术资源市场化。支持“产学研”合作,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围绕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难题公关开展创新合作。鼓励轨道交通、农机等装备制造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组建战略联盟,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化的科研单位率先享有科技成果处置权,通过股权、期权激励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加快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步伐。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集中资金加大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节能、节水、节材技术改造,主动提前淘汰高能耗、重污染、安全隐患多的低端落后产能。加快行业技术、工艺与装备水平改造,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加快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市场细分与专业化分工,提高行业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加快对重点企业制造与服务融合能力的技术改造,通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与“交钥匙”工程实现产品增值,促进企业由加工制造型向服务制造型转变。围绕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谋划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全力抓好长客股份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基地、长客装备搬迁、长拖农业机械装备生产基地、四平奇瑞农机产业园、长春航空科技产业园、四平航空工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我省装备制造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制造”水平。
  (三)加快产业集聚。
  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农机、卫星及应用、风电设备等产业链配套体系建设,引导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加快企业“退城进区”步伐,加强对产业链关键配套环节的市场培育与技术引进,加快提升重点产品配套能力,提高省内配套率,满足省内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重点产品的省内配套需求。加快推进特色装备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培育和打造长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区、长春九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长春高新区智能装备工业园区、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石油配套机械加工园区等省级特色装备工业园区。鼓励装备工业园区争创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和产业链配套体系,重点培育和打造十个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依托我省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谋划一批装备制造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网络招商、品牌招商、委托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形式,吸引国内外装备制造企业来我省投资合作。重点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卫星及应用、航空设备、农机、环保设备、工程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制药设备等产业,加快对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的引进,加大针对国内外知名科技研发机构的 “招商引智 ”力度,通过对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引进与合作,加快我省高端装备产业培育与传统装备产业提升步伐。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央企重大项目在我省的布局。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可“一事一议”.
  (五)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和跨所有制重组,通过多种途径培育一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长客股份公司等有实力的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并购境外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和科技研发机构,或在重大项目、产业链延伸、研发能力、营销网络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通过加快对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六)促进军民融合。
  发挥我省重点军工企业先进技术装备优势和科研院所的军工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民用航天、民用飞机等军民结合型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军转民”步伐。重点抓好长春航空科技产业园、兵器装备新能源产业园、兵器东北工业集团产业园、吉林航空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进省内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军工企业改组改制以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加快“民参军”步伐。重点推进激光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轻质合金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等优势技术与产品在军工领域的应用。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保险、担保、人才等方面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各类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对符合税法与政策规定的装备制造业技术产品研发、技术转让、行业标准制订、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口、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等给予优惠税收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政策,建立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机制和保险补偿机制,推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鼓励担保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新产品订单等权利质押担保业务。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落实我省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八)加强行业统计和运行调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装备制造业行业统计工作,建立覆盖全面、标准统一、真实准确、信息共享的行业统计体系。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强化企业入统管理,完善统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统计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构建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装备制造业运行调度体系,加强对全行业、各产业、重点企业及主要产品的运行调度,做好动态分析和发展预测,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支柱产业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制定出台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在规划、土地、环保、金融、财税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服务与监管作用,促进全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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