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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4]11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26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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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的具体安排
  (一)明确部分输气管线管道运输价格
  1.平泰线管道运输价格暂按冀宁线价格水平执行,已收取的管输费多退少补。
  2.淄博联络线沣水站、莱钢支线、日照支线与泰青威线上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管输价格。
  3.沧淄线气源流向发生变化,考虑价格稳定因素,管道运输价格暂不调整。
  其他输气管线管道运输价格及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购销差价仍按鲁价格一发[2013]75号规定执行。
  (二)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调整后各类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不超过省界门站价格每立方米2.64元加省内管输价格安排。各类存量气、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件1、2。
  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三)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调整后的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规定执行。
  (五)胜利油田供东营市的自产及返输天然气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管输价格及相关规定仍按鲁价格一发[2013]86号规定执行,最高门站价格见附件3。
  (六)上述方案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调价方案落实。各市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矛盾和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密切跟踪方案实施情况,妥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调价方案平稳实施。
  (二)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各市要强化需求侧管理,鼓励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采取扣减居民气量、将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列为非居民用气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转供企业不得扣减或挪用居民气量。增量气中居民气量发生变化的,供需双方应据实核定。
  (三)合理安排销售价格。各市要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配气价格;综合考虑企业天然气采购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车用气(含加气母站)销售价格政策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用气按居民生活类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用气同价等政策。
  同时,要根据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抓紧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
  (四)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出租车行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疏导前要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企业,各地要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适当理顺供热价格,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市要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车用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站价格,转供过程中变相加价,以及加气站搭车涨价、哄抬价格,或停供、限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方案平稳过渡。
  附件:
  1.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山东境内天然气最高门站  价格表。
  2.中石油天然气管道(销售)山东境内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
  3.胜利油田供东营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4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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