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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4]19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31
实施时间: 2014-3-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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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属(派出)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巩固和扩大全市地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主题落地要求,深入贯彻厦门市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意见,扎实推进厦门地税现代化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春风行动”不仅是全市地税系统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局“五个地税”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在4月上旬前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春风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注重交流。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地税部门便利税户、服务群众的有效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市局办公室及“岁月网”报送,同时关注和了解OA系统中各级刊物编发的有关“春风行动”信息,注重交流借鉴,有效推进“春风行动”开展。
  三、督促检查,做实求效。“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格追责并通报。各单位在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完善和推进“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服处)反馈。
  附件:(略)
  1.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2.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3.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4.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5.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6.厦门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首问责任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31日
  厦门市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全市地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主题落地要求,深入贯彻厦门市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意见,扎实推进厦门地税现代化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厦门市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确保全市地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扎根,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地税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行动安排
  “春风行动”以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六项系列行动内容为重点,着力解决全市地税系统在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行政审批、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起。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服处。
  配合单位:征管处、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办公室、监察室、稽查局、涉外分局、信息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推出“厦门地税”微信平台,丰富和创新政策服务渠道。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文件与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第一时间予以发布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加大12366建设力度,规范办税厅咨询辅导台设置,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推广应用12366知识库,及时准确地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服务。选择部分遵从度高、条件成熟的大企业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积极试行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和个案批复审核,实行两年一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收集发布典型案例发挥指导作用,切实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
  提速登记办理: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工作要求,各类登记事项做到即来即办、马上办结。加强申请注销纳税人的税费结清、发票缴销及证件注销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注销登记审批时限。
  提速发票管理:进一步简并票种,控制开票类别,扩大网络发票推广应用面。
  提速多元办税:因应税收工作要求,呼应纳税人合理需求,升级改版对外网站,不断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开发应用办税服务平台,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深化国地税协作,积极推进双方商定的纳税服务协作七大举措。结合办税厅(室)整合、征管资料电子影像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拓展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功能,增配自助服务终端,增加24小时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网点建设,为纳税人自助办税提供更多便利。升级改造手机客户端办税服务APP软件,大力推广移动办税服务。
  提速涉税审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行税务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结合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实现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审批流程查询、审批结果查询及公开。
  提速投诉处理:积极拓宽纳税人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和途径,为纳税人表达各类诉求提供便利。依托信息化手段处理各类投诉、信访、举报,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处理效率。推进纳税人维权中心建设,及时受理和解决纳税人诉求。
  (二)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起。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税政一处、税政二处、征管处、纳服处、稽查局。
  配合单位:法规处、计财处、规费处、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涉外分局、信息局。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简化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的附送资料。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减少税务登记报送资料。大力推广应用征管资料影像系统,按户归集纳税人电子档案资料,做到全局共享,减少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现象。
  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结合CA认证应用,进一步简并涉税报表,如年度汇总申报表等。按总局文书表样,全面梳理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研究扩大免填单业务范围,切实减轻纳税人表单填写负担。
  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开展进户执法项目清理,全面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提高稽查选案的科学性,加强与国税稽查部门的联系配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4月起。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服处、稽查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涉外分局、信息局。   3.行动内容
  整合纳税人各类税收信用信息,在“厦门地税”网站推出纳税信用查询平台。认真做好涉税信息协查及反馈,推动纳税人税收信用的披露和共享进程,促进税收信用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联合国税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时公告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根据总局新修订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联合国税制定《厦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在“厦门地税”网站上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在主流媒体曝光,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惩戒力度,维护税法权威。
  (四)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6月起。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征管处、纳服处、涉外分局。
  3.行动内容
  以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为基础,结合地税征管特点,全面梳理现行所有涉及地税的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目录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今后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或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审批项目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五)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起。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法规处。
  配合单位:征管处、规费处、稽查局。
  3.行动内容
  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分别编制税务行政处罚项目清单、税务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单、税务行政征收项目清单、税务行政强制项目清单,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图,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落实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全年。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纳服处、征管处、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计财处、办公室、人事处、稽查局、涉外分局、信息局。
  3.行动内容
  首问负责制我局已推行多年,行动的关键在于抓落实、见成效,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制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处理。制定201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将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内容。结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整治未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制度问题,切实防范“吃拿卡要”等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春风行动”不仅仅限于上述六项重点任务,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坚持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完善,推出更多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使“春风行动”成为统领全市地税系统便民办税的系统工程。
  三、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吴振坤局长任组长,陈海涛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洪和平副局长、张毅副局长、王增加副局长、柯建忠总经济师、叶金星纪检组长、林苏滨总会计师、苏侦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纳服处、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计财处、规费处、人教处、监察室、信息分局、涉外分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服处,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配合。纳服处负责“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及信息工作,信息分局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总局对应司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要求,确保我局行动与总局的方向目标相一致;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统筹实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提供宣传素材、审核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春风行动”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等信息,市局办公室负责采编并上报省局、总局。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对各项行动措施进行跟踪督办,监察室要将“春风行动”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纳服处与监察室要适时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和推进工作,并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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