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4]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1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8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246号)和当前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动的情况,为保持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基本衔接,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具体如下:
  一、车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由现行每升5.32元降低为每升5.26元。
  二、请市建设管理委继续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企业确保市场正常供应,并做好对各类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请市交通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对车用液化石油气出租车驾驶员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调整后的价格自2014年9月1日24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核定乌司他丁等11种中管国产药品的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 2000/2/5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有关事 宁价工[2014]27 2014/11/1
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 2008/2/3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阿糖腺苷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皖价医[2011]14 2011/9/1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类 2011/6/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3年10月份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 宁价工[2013]30 2013/10/5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3] 2013/1/26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3]7号 2013/5/9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3年秋季中 闽价费[2013]27 2013/7/3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 琼价价管[2009]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