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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4]2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3-5
实施时间: 2014-3-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54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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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按照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稳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确保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加快推进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路径
  政府购买工作任务繁杂、涉及领域广、范围大,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2014年分层推进方案:
  一是全省层面,重点在事业发展服务领域,对省直部门已列入预算、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所有项目进行梳理,每个处室明确1-2项重点项目,与部门充分沟通,作为全省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推进。其中: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农业为重中之重。年内务必实现“点上有突破、面上有覆盖”。
  二是省本级层面,重点在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技术服务型的服务领域,对各省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服务、课题研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进行梳理归并,选择物业管理等项目出台规范办法,循序渐进推进该服务领域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市县层面,结合本地区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实际需要,遴选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确定自身重点推进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与做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已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政策措施。
  二、推进措施
  (一)谋划部署。一是制定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举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讨会,谋划部署推动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体路径,明确社保、农业、教科文等重点购买服务领域具体推进项目。三是以全省视频会议形式,动员部署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宣传培训、实施推进、绩效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各市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牵头研究制定本市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内容和具体实施项目;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原则,重点选取民生关注度高、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研究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二)政策宣传。一是印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你问我答(传单),面向社会力量发放。二是出版《安徽财政》政府购买服务宣传专刊,汇编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全省指导目录、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大会精神传达提纲等重要政策要求以及部分市经验做法,面向省直机关、市县财政局发放。三是运用《中国财经报》、《安徽日报》、中安在线等媒体宣传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及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扩大影响面。四是积极参加省电台、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各类专题宣传活动。请各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购买服务工作氛围。
  (三)业务培训。开展全省16个市财政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培训。一是政策培训,主要讲解实施意见、指导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和预算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政策;二是典型示范,邀请合肥市围绕养老服务、铜陵市围绕社区医院等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典型经验讲座。市级及所属县从事购买服务工作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由各市财政局负责开展。
  (四)调研学习。一是结合我省合肥、铜陵等市在购买服务工作方面先行先试已有的经验与做法,开展省内调研,总结提炼,为推进全省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策体系提供参考。二是结合上海、广州等省份先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建设、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省外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三是对上述学习调研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我省购买服务的意见建议。各市、县财政局可结合自身购买服务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推进当地购买服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五)监督跟踪。一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府购买服务”专栏,及时公布购买服务政策信息,交流各地购买服务工作经验做法,研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购买服务工作台账制度,按时间循序记录实施过程中重点事项、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等信息。三是建立购买服务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对各市、各有关处室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调度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四是重点围绕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预算执行、资金绩效、财务会计核算等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做好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的改革方向,踏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高度重视、推动试点。要切实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摆在财政发展改革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试点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蹄急步稳,大胆突破,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切实把这项改革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市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及时报告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工作。各市研究制定的具体试点方案,于4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加强联系、形成合力。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充分运用会商机制,想方设法引导部门理解和支持购买服务工作,重点选择民生关注度高、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内部不论谁牵头,都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地要尽快确定牵头科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市财政局、厅各有关处室确定一名专门人员为购买服务工作联络员,负责有关沟通、协调、联系工作。各有关处室联络员名单、各市牵头科室及联络员名单及时报厅综合处。
  (二)强化督查、及时总结。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全省购买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处室购买服务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连同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报厅综合处。各市出台有关购买服务的制度规定、实施购买服务的经验、体会和做法,及时报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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