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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13]5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4-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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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近年来,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全省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未来也很难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财政收支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全省经济发展需要集中财力予以支持,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社会对阳光财政的诉求越来越迫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运行机制,必须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其总体要求为:
  ——进一步增强“花钱要有效、用钱必问责”、“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积极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分类分层,贯穿始终,全口径、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二、厘清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进一步明确财政厅、预算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间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财政厅: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订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布置年度工作任务,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制定《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规程》,建立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2.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制度;编制本部门绩效管理目标,制定并落实确保绩效管理目标实现的措施;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落实绩效评价整改建议;指导、督查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第三方专业机构:受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委托,对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财政整体支出等开展绩效评价。在接受委托后,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调查权,并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委托方监管,结合行业、专业特长,客观公正地出具高质量绩效评价报告,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
  三、分类推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广覆盖
  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连点成线,结线为网,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工作水平。
  1.覆盖到全口径预算资金。努力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管理逐步覆盖到全口径预算资金。
  2.覆盖到重大项目资金。将省级预算中安排的重大项目资金进行分类,按类别制订绩效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3.覆盖到所有预算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从2013年起,省级所有预算部门要对整个预算年度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四、注重实效,强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将“五有”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强化首尾衔接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1.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省级凡新增项目、民生工程类项目、支出金额超过500万的项目必须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须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财政部门要严把目标审核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专家参与评审,实现“开门办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范绩效运行监控。以基本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重点评价项目、“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整体支出为重点,规范绩效运行监控;围绕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纠偏;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提升绩效评价水平。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把2013年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部纳入部门自评,对民生工程项目、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以及近年财政支持的重大专项开展重点评价,在省直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制定细化可行的评价办法,选取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靠的政策建议,努力提高报告质量,客观公正评价项目支出绩效和整体支出绩效。
  4.拓展结果应用渠道。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预算部门纠正、整改,规范支出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措施或调整相关政策。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取消无绩效项目,调减低绩效项目预算,不断提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效益性。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内容,稳步开展民生工程等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不等待观望,不懈怠松劲;在推进工作上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
  1.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省直各部门要巩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既有基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出实招,见实效,找准切入点,选准突破口,高效务实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努力做到干一件成一件。
  2.细化任务,精心实施。省直各部门要将财政厅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或个人。对项目自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体支出评价暂按《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执行。各部门要科学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3.加强配合,协同推进。财政厅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与部门会商的重要内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指导部门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省直各部门要在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支出项目的重点评价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基础资料。财政与财务要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努力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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