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4]190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8-20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推进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1。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二、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标准,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2。
  三、将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四、省级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当地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五、广东省实施工商用电同价。江西省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1647元。
  六、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的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2分钱,到广东的落地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自2015年1月1日起,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输电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八、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过度下跌,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九、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调价措施。发电企业应按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接受社会监督。电网企业应及时支付环保电费,不得拖欠发电企业环保电费资金。
  附件:1、各省(区、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表
  2、有关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调整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各省(区、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表.xls    
附件2:有关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调整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运营用电价格 桂价格函[2011] 2011/4/22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汕头市澄海区维新漂染有限公司自备 粤价[2011]61号 2011/1/1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价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工[2014]41 2015/1/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矿民生热能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机组 鲁价格发[2011] 2011/7/1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建立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量及用 洪价商价字[201 2012/6/6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1] 2011/5/16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的通 苏价工[2014]35 2014/9/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台江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商[2011]21 2011/6/2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对淮南市海田新型建材厂等35家企业不再 皖价商函[2011] 2011/10/8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黑价格[2012]16 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