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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14]2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8-8
实施时间: 2014-8-8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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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会行团[2013]9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团组织服务行业科学发展和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搭建执业机构选人用人平台,吸引青年人才进入行业工作,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执业机构及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见习基地建设对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事务所发展需要,把见习基地建设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科学设置见习内容,规范见习生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二、积极申报
  每个见习周期内(一般为一年),至少安排一期青年见习且每期时间在2-3个月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申报见习基地。其中稳定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工委申请“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稳定提供3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申请“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各执业机构应在遵循市场规律、体现社会公益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广泛参与见习基地建设。每年9月份,申报单位要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2),列明至下年8月期间的见习岗位设置、见习人员条件及见习期限等,上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工委。
  提供见习岗位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并产生良好示范效应的行业见习基地,省行业团工委将向团中央,团省委推荐,申报全国或全省“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三、加强管理
  (一)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每年8月份,省行业团工委依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评价表》(附件3),集中对各见习基地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挂牌,以及具体支持措施。
  (二)探索建立见习基地奖励制度。省注协在人才培养基金内安排一部分,用于奖励在见习基地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事务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授牌的见习基地,最高奖励1.5万元/年;由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工委授牌的见习基地,最高奖励1万元/年。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申报建设见习基地的同时,可申请资金奖励。在实习期结束后,由省行业团工委根据鉴定评价情况,予以奖励,用于补贴事务所在见习基地建设中的支出。
  各执业机构要根据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对接,抓好本事务所的见习基地建设。
  联系人:王克法;电话:65100368;邮箱:office0551@;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9楼注协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会行团〔2013〕9号).doc
  2.“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doc
  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评价办法.doc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会行团〔2013〕9号).doc    
附件2:“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doc    
附件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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