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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授予“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称号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14]1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4-8-21
实施时间: 2014-8-2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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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为发现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评估人才,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研究力,为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储备专业力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组织了“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遴选活动。经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和材料公示,决定授予马银龙等88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工作人员“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称号(名单附后)。
  此次“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称号为2014年至2016年度,中评协将对“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审核。根据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专业成果及对行业、协会的贡献等,以两年为期对专人新锐人才称号进行审核。
  希望获得“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称号的评估青年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恪守操守,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与行业和协会建设,主动研究资产评估新领域、新问题,形成专业成果,为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贡献专业力量!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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