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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资统[2008]3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2-10
实施时间: 2008-12-10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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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国资委直属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产质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基本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服务,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资统评〔2008〕185)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企业决算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财务决算报告,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是直属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格式。
  (一)本套报表为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与子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由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适用于直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填报。其中:
  1.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由直属企业母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等填报后,由直属企业进行合并(汇总)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委审核。
  2.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由企业编制,经中介机构审计后连同审计报告(包括久其电子数据和审计报告、附注电子文档)另行上报我委(具体要求见我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穗国资预〔2008〕30号)。
  (二)以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严格按规定的合并范围和层层合并的原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为便于统计和分析,原则上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都需报送分户报表数据。如确实有困难,可将五级以下子企业按合并要求并入五级企业(但要保留单户数据)。纳入合并范围的所属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金融子企业以及尚未并账的基建项目等,应当纳入合并报表,按要求做好转换、合并工作,确保合并报表完整、规范。
  (三)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应当按照集团统一的会计期间和母公司会计政策编报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纳入集团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境外子企业外币报表应当按现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
  二、加强财务决算审核,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直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应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表的层层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报表各项指标数据填报真实、完整、不重不漏,表内项目及各表指标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勾稽关系正确。
  财务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我委(统评考核处)。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企业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同时附报企业主要分析指标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纸质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打印。
  (二)决算报表电子数据(含合并报表和分户报表),可发到我委统评处电子邮箱(tpkh@)。
  (三)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均应将其复制到报表软件中的附报文档相应区域中,与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上报。
  各直属企业完成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后,还应根据报表编报情况,对本年度企业资产财务状况、经营效益认真分析,编写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上报;
  三、本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加挂了数据转换功能,可直接生成报送财政部门的年度会计报表;软件参数中增加了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所需的报表参数,供选择使用。
  请各企业认真、及时做好对下属企业决算的布置培训工作,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委(联系人:冯建敏、吴英,联系电话:83647751、83647747)。
  附件(另发):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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