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的意见
发文文号: 穗府办[2014]4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8
实施时间: 2014-8-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2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13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万亿元,网络购物采购额和销售额分别达300亿元和400亿元,在国内城市排名中名列前茅;培育出一大批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显著提升。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发展还存在产业集聚度不高、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因此,明确产业规划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抢占发展制高点迫在眉睫。
  (一)有利于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性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营造氛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形成集聚品牌效应。
  (二)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产业融合发展、错位发展,发挥各区比较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补。
  (三)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可持续发展。明确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现实要求,也可以预留充足发展空间,有利于节约集约土地,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进一步明确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总体规划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区、集聚区和产业基地,有利于留住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增强我市电子商务招商吸引力。
  (五)有利于形成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产业格局。有效避免各区之间无序竞争和同质化布局,并可充分调动各区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错位发展、良性竞争、互动发展的氛围。
  二、规划布局原则
  (一)与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相衔接。
  (二)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将电子商务应用作为推动中心城区专业批发市场和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三)与各区(县级市)产业发展现状、特色以及区位优势相衔接,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集聚发展布局,做到“一区一特色,区区有亮点”。
  (四)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发展需要相衔接,符合电子商务及移动互联网企业特性,选址尽量做到交通便利。
  (五)与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相衔接,预留充足发展空间。
  (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减少占用和避让耕地。
  三、规划布局思路
  (一)总体思路。
  按照分层次布局、分梯队推进的思路,全市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按照“1+1+9”进行总体规划布局(详见附件)。“1+1”是指1个总部区和1个产业集聚发展区,分别在海珠区琶洲和荔湾区白鹅潭规划建设;“9”是指9个产业基地,分别在其他9个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规划建设。通过“1+1+9”规划布局,形成总部引领、集聚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
  (二)集中资源打造1个总部区和1个集聚区(“1+1”)。
  集中力量打造一个拉动辐射效应明显的电子商务总部区,同时建设一个电子商务集聚区,加快塑造广州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集聚发展品牌形象。
  广州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总部区选址海珠琶洲。发展定位为:引导集聚电子商务研发、支付、营销、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高端要素,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总部企业落户,建设亚太地区电子商务总部示范基地。
  广州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区选址荔湾白鹅潭。发展定位为:引导集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及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打造千亿级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
  总部区和集聚区两者功能既错位又互补,既合作又竞争,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市的层面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三)因地制宜建设“9”个各具特色产业基地。
  “9”个产业基地发展定位:结合各区(县级市)产业特色和比较优势,发展综合性或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产业物流基地和特色产业平台等。
  黄埔、萝岗区选址丰乐路——状元谷——云埔——开发区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的产业带,规划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天河区选址天河智慧城,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
  越秀区选址环市路——先烈路——广州大道产业带,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
  番禺区选址化龙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规划建设电商物流场地+体验场地+互联网数据处理中心。
  花都区选址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空港经济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白云区选址民营科技园,规划建设民企创新创业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增城市选址新塘,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从化市选址江埔街,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
  南沙区选址南沙港区(龙穴),规划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
  四、保障措施
  (一)编制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由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编制《广州市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重点和空间布局,作为全市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引。
  (二)保障产业用地。各区(县级市)政府会同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优先保障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总部区、集聚区和产业基地的用地指标,在符合“三规”的范围内明确具体选址。
  (三)研究制定一揽子扶持政策。由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财政局参与,修改完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加快发展在土地、引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全市产业发展,防止恶性竞争。
  (四)完善配套服务。各区(县级市)政府加强集聚区与轻轨、地铁等便捷交通设施对接,加速公交配套;加强信用和安全认证、第三方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人才支持,鼓励开展校企联合和订单式培训,积极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拓宽融资渠道。由市金融办牵头,研究突破产业发展融资瓶颈,建立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应用相适应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体系,创新电子商务企业信贷融资方式,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对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开展统一宣传推介活动。由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面向国内外的统一宣传推介活动,集中展示广州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的整体形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
  附件: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一览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 京高法发[2013] 2012/12/28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天津市 津商务电商[201 2014/9/17
关于《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征求意见稿 2013/11/2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陕政办发[2015] 2015/4/22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 辽政发[2015]77 2015/12/30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事项 长政办发[2013] 2013/10/6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电子商务扶持 厦商务[2016]13 2016/6/7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 黔府办函[2018] 2018/7/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4] 2014/7/2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 琼府办[2016]19 20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