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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资产[2014]16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8-8
实施时间: 2014-8-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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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主管部门、区县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2014年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统一步骤、规范程序、确保质量,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财资产[2014]539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纳入2014年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由事业单位直接出资或无偿划转接收的一级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
  (二)2013年12月31日前,经市、区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纳入本次登记范围的上述单位,均应在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内完成产权登记申报工作。如存在非正常经营的情况(如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清算等)且无法提供2013年财务报告的,或存在产权归属关系不清、产权纠纷或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等情况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暂缓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职责分工
  按照《2014年北京市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方案》,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本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按要求具体实施。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机构应延续承担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市、区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根据财政部有关产权登记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北京市产权登记工作有关政策。
  2.负责研究、处理产权登记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3.负责确认产权登记结果。
  (二)市、区产权登记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实施、指导产权登记工作。
  2.负责产权登记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解答,编印有关资料。对产权登记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负责审定产权登记结果。
  4.负责汇总产权登记数据,撰写产权登记工作报告。
  (三)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
  1.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开展产权登记申报工作。
  2.负责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及申报材料,报同级产权登记办公室。
  (四)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1.负责制定本单位产权登记实施方案。
  2.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3.负责填报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准备申报资料,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三、产权登记基准日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事项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产权登记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制度、规定
  1.《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
  2.《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二)北京市有关制度、规定
  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14]256号)。
  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财资产[2014]539号)。
  五、产权登记申报资料
  (一)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1.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申请(正式发文);
  2.本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企业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
  4.出资人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投资协议书;事业单位直接投资设立企业的,应当提交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批准的对外投资批复文件;
  5.本企业章程;
  6.由企业出资的,应当提交各出资人的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办理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复印件;由事业单位出资的,应当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自然人出资的,应当提交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投资的,还应当附银行进账单;以实物、无形资产投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8.原在国资部门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应提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复印件;
  9.设置抵押、质押、留置或提供保证、定金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应当提交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和凭证;
  10.产权登记声明书。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1.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申请(正式发文);
  2.本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单位批准设立文件;
  4.本单位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
  5.由企业举办的,应当提交举办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事业单位举办的,应当提交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法定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费来源证明;
  7.设置抵押、质押、留置或提供保证、定金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应当提交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和凭证;
  8.产权登记声明书。
  需暂缓登记的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暂缓产权登记的申请、存在非正常经营情况或产权归属关系不清(产权纠纷或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专项说明及相关证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单位报送的资料须附资料清单(无法提供的应注明原因),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
  六、产权登记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
  1.市产权登记领导小组和产权登记办公室印发通知,确定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有关政策。
  (二)填报审核阶段(8月中旬-10月中旬)
  2.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于2014年9月20日前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报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3.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申报材料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进行审核。事业单位于2014 年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主管部门于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4.市、区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报送资料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进行审定。
  (三)汇总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
  5.各区县财政部门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区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审核汇总工作,并报市财政局。
  6.市财政局汇总分析市级和区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向财政部提交北京市产权登记工作报告。
  七、产权登记填报途径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的填报、审核等工作,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报送同步进行的方式。其中,网上报送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即:事业单位在系统中为纳入登记范围的企业新建用户后,企业在开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八、产权登记工作流程
  (一)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及其企业股东自行聘请中介机构完成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在开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报工作。
  (三)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料,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拟定产权登记申请发文,并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审核申报资料,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并签署审定意见。
  (五)登记单位自行打印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经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盖章后留存,建立产权登记档案。
  九、产权登记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登记工作。
  (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应认真开展产权登记工作,确保产权登记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完备。
  (三)对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或提供保证、定金,资产归属不清、产权纠纷、对外投资,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全面详尽地披露,不得瞒报虚报。同时,应积极开展产权关系梳理,妥善处理产权纠纷。
  附件:
  1.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节选)
  2.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3.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申报资料清单
  4.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声明书及申请模板
  5.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问题解答
  6.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8月8日

相关附件:
1.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节选).doc    
2.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流程图.doc    
3.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申报资料清单.xls    
4.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声明书及申请模板.doc    
5.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问题解答.doc    
6.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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