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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消防行业技能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0]19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0-29
实施时间: 2010-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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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天津)站:
  你站《关于申请消防行业技能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国家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中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鉴于目前主要对建(构)筑物消防员提供技术服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行业技能技术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消防行业技能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提供消防技能理论知识和消防操作技能等技术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次360元、中级每人每次380元、高级每人每次410元、技师每人每次46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次480元。
  三、你站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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