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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4]1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4
实施时间: 2014-8-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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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确保“十二五”末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5000公里的目标,并提前实施“十三五”规划部分项目,促进全省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巩固提升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省市合作,建设以市为主,运营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优势,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建管养一体化,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高速公路路网最优化、服务品牌化、资源集约化、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深化标准化管理。在高速公路设计、招投标、施工、运营等全过程,加快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全覆盖。围绕推进建设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地建设、路基、路面、桥梁等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积极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实验室数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常态监控、常态检测力度;围绕推进运营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实施《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规范》,推广工作内容标准、管理流程标准、质量控制标准、设施设备标准,打造一批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场站、标准化服务区。
  三、拓宽高速公路融资渠道。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资金筹措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59号),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引进社会资金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对今明两年提前启动开工的15个“十三五”建设项目,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的项目,省级给予每公里400万元投资补助;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国高网项目,交通运输部对项目的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并全部由市级持股,项目资本金扣除交通运输部投资后的不足部分由省市按51:49比例出资(公司双方具体持股比例待交通运输部投资确定后按此原则测算确定);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地方网项目,省市按40:60比例出资,交通运输部对项目的补助作为项目资本金并全部由市级持股;继续执行“一项目一平衡”政策,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和县级政府负责承担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平衡。其它省网规划项目由各设区市负责筹资建设或引进社会资金建设。
  四、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2014-2018年度,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亿元用于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债务贴息;省财政每年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融资需要及财政增收情况统筹考虑给予贴息支持。《关于研究交通运输有关工作的纪要》(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3号)确定的“从2012年起,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量部分由省级全额统筹用于交通建设,同时增量部分不再计提水利建设基金,上述资金在2015年前全额用于高速公路省级债务利息贴息或省级资本金投入”的政策延续至2018年末。
  五、减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12月31日前,全省高速公路新开工建设项目按国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缴交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留存部分全额返还高速公路公司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对使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森林资源补偿费,所收资金用于高速公路两侧红线内造林绿化。
  六、按标准下限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018年12月31日前,对全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统一按《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建筑业征收标准下限(即营业额的0.1%),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七、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支持省高速公路公司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单位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闽政办[2007]91号)的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基地等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变更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后,办理转增国家资本金手续,按项目省市股比分别持有,盘活高速公路土地资产,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国资委、高速公路公司另行研究制定。对高速公路运营补亏土地收储项目,在林地占用、土地指标上给予优先支持。
  八、完善新增互通建设机制。新增高速公路互通要科学论证,按程序报批,所有费用(包括互通、收费站、按规定需要设置连接线的建设费用以及征迁、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原则上由申请单位承担。但现有出入口互通间距超过30公里,且所属路段收费清算后的收入在扣除贷款利息、运营及养护费用后仍有盈余的,其中互通、收费站部分建安投资的60%可在建成后作为银行贷款转由高速公路路段公司承担,其余投资部分由申请单位负责。
  附件:福建省今明两年提前启动开工的“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
  附件:
  福建省今明两年提前启动开工的“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里程 (公里) 投资估算 (亿元) 备注
  1 厦蓉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漳州天宝至龙岩红坊段 126 135 国高网项目
  2 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 54 48 国高网项目
  3 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安溪至永春达埔段 25 22 国高网项目
  4 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三明尤溪段 25 22 国高网项目
  5 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三明尤溪至沙县段 59 51 国高网项目
  6 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 32 26 国高网项目
  7 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 44 34 国高网项目
  8 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 67 80 国高网项目
  9 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大桥 19 41 国高网项目
  10 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 28 57 地方网项目
  11 漳州至大埔高速公路 90 82 地方网项目
  12 龙岩永定至上杭高速公路 50 46 地方网项目
  13 宁德屏古支线 54 40 地方网项目
  14 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 40 55 地方网项目
  15 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 69 61 地方网项目
  合计 782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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