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建函[2014]606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4
实施时间: 2014-8-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国务院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回收拆解是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为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做好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杜绝变相压低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
  四、要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抓紧部署,统筹协调,加强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管理,确保2014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要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安全。
  五、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车主的理解、参与和社会各方的支持。同时,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非法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补贴 琼商务建[2010] 2010/11/26
北京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 京商流通字[202 2024/5/31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 工信部联通装[2 2022/1/7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8部门和单位 沪商规[2023]5号 2023/9/7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 湘财企[2011]20 2011/7/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整车改装的汽 鄂国税发[2006] 2006/9/5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通知 保监发[2009]69 2009/5/27
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 工装函[2016]14 2016/4/29
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商消费函[2024] 20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