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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行费[2014]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7
实施时间: 2014-4-1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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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及扩权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21日起开展2013年度收费年审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收费年审范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持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的单位。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市物价局负责在市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相关单位的收费年审,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年审。
  省重点年审单位由省局直接审验,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审验内容
  1、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有无扩大收费范围、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收取,国家和省降低的收费标准、规定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是否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增减、调整,是否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许可证有无转让、借用、涂改、伪造和遗失、损坏等现象。
  3、收费是否使用省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2013年度收费单位的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收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
  5、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审验事项。
  三、审验方法
  年度审验采取收费单位自查和物价部门审验相结合,集中审验和上门重点审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收费项目少、涉及范围较小的执收单位,由收费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在同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审验;对收费项目多、收费票据多、收费金额大、资料不易携带的执收单位和重点审验单位,物价部门可到收费单位进行上门审验。今年是国家收费监管系统的应用第一年,鉴于年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市、县在年审工作中应结合网上申报的年审数据及日常票据进行集中审验。
  各县(市、区)应保证重点年审率不低于10%,并出具审验结论。对年审工作中发现的收费违纪和收费证管理违规问题要在年审记录中注明,通过约谈、通报、曝光、处罚等多种有效手段,督促收费单位规范执收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年审合格单位应加盖全省统一格式的年审专用章。未按期审验自行失效的收费证应进行公告予以注销。要落实审验抽查制度,上一级物价部门要对下级物价部门收费年审情况进行抽查。要认真执行年审报告制度,对重点年审单位要出具正式年审报告。
  6月中下旬,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市收费年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全省通报。各市也要组织好对各县的抽查,确保年审效果。
  四、时间安排
  收费年审从2014年4月中旬开始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及扩权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五、几点要求
  1、全面推进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应用工作。今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实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应用工作的第一年,该系统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动态监管及收费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年审、收费统计和网上申报的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物价部门、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配合收费年审的工作,确保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在我省顺利实施。
  2、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证》管理。《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是物价部门对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进行具体确认的管理行为。要高度重视《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认真把关,严格掌握发证范围,通过换发新证在全省范围内对《收费许可证》进行一次彻底规范。在年审中,要对已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超范围发证的,要立即予以纠正。严禁“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等违规行为。对一年以上未实施收费的单位,要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3、认真做好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收费统计是加强收费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设区市物价局要按照省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7号)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收费统计工作,并将收费情况年度统计表、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分别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并通过国家收费系统提交电子文档的分析报告。
  《收费年度审验登记表》和《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许可证变更(调整)申请表》请从河北物价网站(http://www.hebwj.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载。
  河北省物价局
  二O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2013年度收费年审重点审验单位名单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
  河北正定中学
  石家庄市交管局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外环路管理处
  张家口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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