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的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4年第5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8-5
实施时间: 2014-8-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积极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8月11日起,对在自贸试验区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有关货物开展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1日起,在自贸试验区以“一批一证”方式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但是原油、燃料油除外。海关将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电子数据,企业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二、企业按现行规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试点期间,限于在自贸试验区以“一批一证”方式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能对应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于以“非一批一证”方式进口的货物暂不进行无纸化通关试点,待条件具备时再行试点。
  三、因海关和商务部门审核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障、其他管理部门需要验凭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原因,可以转为有纸报关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自动进口许可货物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以外事项,按照《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系统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号)和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执行。
  海关联系方式:全国海关热线电话:12360。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 沪府发[2014]48 2014/10/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 中[沪]自贸管[2 2014/12/17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沪工商管[2014] 2014/3/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旧办法衔接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补充考 京财会[2013]76 2013/5/2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 2013/10/1
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2 2023/1/1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用统一新版备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4/6/3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解读 0001/1/1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 工信部通[2014] 2014/4/15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事项无纸化和扩大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