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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5-21
实施时间: 2014-5-2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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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2014年度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局双打办将继续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各部门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双打行动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市局双打办。市局将定期通报双打行动开展情况,并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双打行动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双打办。
  2014年5月21日
  青岛市工商局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重点做好工商机关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要求和总局具体部署,认真做好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健全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一)以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影响恶劣的商标侵权行为,适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发挥典型警示作用。
  (二)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和引导,开展商标代理组织星级认定工作,建设商标代理信用体系。重点查处商标代理组织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以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商标代理秩序。
  (三)在流通领域扎实推行商标查验备案和授权经营制度。将商标备案、查验、审核制度落实到商业企业日常管理中,逐步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商标侵权问题。加强对展会期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强化部门、区域协作,形成商标执法办案合力。强化与公检法、质监、海关、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落实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机制,形成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合力。
  (五)加强新《商标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推广商标品牌创建工作指导站,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品牌商品的出口比例。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深化“一所多标”,指导、帮助企业争创驰(蓍)名商标。
  三、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以鼓励创新为出发点,探索研究商业秘密行政执法的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查处重大、复杂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二)探索推进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强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工作的研究,加大对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利用广告、网络等媒介散布虚假信息和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深化红盾护农行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以农资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二)落实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审验入场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约定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督促农资经营者全面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努力提高可追溯监管能力,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五、突出重点环节,深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以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为监管重点。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侵害商标权和消费者权益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制约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侵权专项整治工作
  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家用电器、室外装饰装修材料、儿童服装、车用商品、燃气灶具、压力锅等重点商品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加强抽查检验结果利用和处理,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适时组织对手机、服装、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商品开展执法检查。
  七、全面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
  建立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房地产、投融资、收藏品、招商加盟、电视购物等违法广告多发类别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媒体广告监测,深入挖掘监测数据的综合运用,为强化媒体广告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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