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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发电[2014]18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3
实施时间: 2014-8-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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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8月1日,台湾高雄市一轻轨工地发生石化液体外泄引发多处连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67人受伤。8月2日,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69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市委书记龚正、市长张鸿铭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认真吸取高雄事件、昆山事件的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隐患,加强对工矿企业特别是金属抛光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渔业船舶、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和地铁建设、运营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治理。
  (二)责任分工。
  1.市建委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和地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2.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分别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和地铁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营运、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和非法改装、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3.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4.市农业局牵头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转让渔船和“三无”船只作业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
  5.市公安局牵头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市城管委牵头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港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6.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开展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以及打击矿山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的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7.各区、县(市)政府牵头组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违法无证无照小微企业。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扎实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和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4〕5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及职责分工按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及分工执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的思想,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功能作用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要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按照安委〔2014〕6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区、县(市)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市安委办要视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慢、成效差的地区和部门,开展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智慧经济”、“平安创建”、“三改一拆”、“腾笼换鸟”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要针对当地实际,加强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管理薄弱、安全保障差的领域的全方位排查,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与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结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重视和强化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参与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于8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12月15日前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钱红儿,联系电话:85811470,传真:85811462,邮箱:ajj.bgs@hz.gov.cn)。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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