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涉税文书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4]5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23
实施时间: 2014-7-2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0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直属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研究会秘书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推进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和简政放权,减轻纳税人负担,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规范。现在规范的基础上,对《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等36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取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等36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取消的涉税文书报表种类及式样见附件1、附件2)。此次取消的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以来分两批发布取消的23个涉及地税部门的涉税文书报表和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取消的13个涉税文书报表。
  二、为做好上述36个涉税文书报表的取消工作,市局起草了《关于取消部分涉税文书报表的解读》(见附件3),明确了每种涉税文书报表的取消原因及取消后的管理问题。各基层局要认真学习总局及市局有关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加强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对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和简政放权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工作。要加强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后续管理,研究制定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后续管理和服务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因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带来税收管理风险。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1.取消的36个涉税文书报表种类
  2.取消的36个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3. 关于取消部分涉税文书报表的解读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 豫国税发[2008] 2008/4/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文书实施邮寄送达的通告 2014/5/3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7] 2007/11/1
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5/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18/6/1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的通知 2011/4/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 闽地税函[2012] 2012/6/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式样的 2015/1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有关文 2012/7/10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 陕国税函[2011]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