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08]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8-19
实施时间: 2008-9-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4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山东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确定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07]43号)文件收悉。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校按规定进行的小语种、保送生、自主选拔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每科40元,面试费50元/生,艺术、体育等特长生专业测试费120元/生。
  二、招生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招生报名、考试试卷、租赁考场、监考、聘请专家评委等相关费用支出,不得挪作它用。
  三、本批复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鄂价费[2015]40 2015/4/15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辽价函[2013]10 2013/9/1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辽价函[2013] 8 2013/6/2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 冀财综[2013]92 2013/12/17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 辽价函[2014]99 2014/9/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 闽价费[2013]42 2013/11/1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 鄂价费[2015]41 2015/4/15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辽价发[2016]32 2016/4/5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 冀价行费[2013] 2013/9/16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珠算等级考试收费 闽价费[2009]26 20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