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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4]9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7-24
实施时间: 2014-7-24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98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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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不含2014年度新入会的会员及执业转非执业的会员)。
  二、年检内容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会培训网()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二)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三、年检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四、年检程序
  登陆我会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以军官证号去掉汉字后的号码登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我会注册部联系。
  五、年检要求
  (一)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我会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六、年检标识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不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联系人:李靖
  电话:8822102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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