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2-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53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应税所得率
  根据我区实际,本着从轻、从宽、从简的原则,将我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行业

应税所得率(%)

1

农、林、牧、渔业

3

2

采矿业

15

3

制造业

5

4

批发和零售业

4

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6

建筑业

8

7

餐饮业

8

8

娱乐业

15

9

其他行业

10

 

 

 

 

 

 

 

 

 

 

 

 

 

 

 

 

  二、纳税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时,同样适用本公告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货物运输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于企业所取得收入,难以界定其适用行业标准的,由税务机关按照《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相关内容确定。
  六、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原《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藏国税发[2007]49号)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国税发[2008]35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七、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企业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1/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云南省地方税务 2017/8/1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湘地税发[2000] 2000/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问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4/3/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穗国税发[2005]6号文有关问题的 穗国税函[2007] 2007/9/19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吉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19/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 内地税字[2007] 2007/7/2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19/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