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道路货运单证等项目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大发改价格函[2008]13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27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25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你处《关于继续执行道路货运单证等项目工本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函》(大运管财发[2008]37号)收悉。根据交通部《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1997]第4号令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在省局未下收费标准前,继续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
  1.普货运单6.00元/本
  2.集装箱运输运单(机制)0.70元/组
  3.运单领购证8.00元/本
  4.车辆技术档案8.00元/本
  5.安全行车日志(危货运输队)7.00元/本
  上述收费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一年。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2012/1/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二手车销售统 京发改[2005]22 2005/10/12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 津价费[2006]18 2006/8/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 京财综[2014]27 2014/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工本费问题 粤国税函[2006] 2006/6/1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工本费标准的批 黑价行[2016]9号 2016/1/14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 晋财综[2020]62 2021/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向相关纳税人退回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广州市地方税务 2011/4/20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财政非税票据等工本费收费标准的 琼发改收费函[2 200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