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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4]105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6-11
实施时间: 2014-6-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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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苏州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关于促进苏州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极,在促进生产、扩大消费、服务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当前,苏州市经济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对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快递业缺乏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快递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快递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促进快递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为主线,加强规划引导,优化政策扶持,加快产业提升,强化行业监管,着力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率先在全省建成高效便捷、规范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快递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快递行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快递服务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位于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快递业地方立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政府规划引领作用,以“十三五”规划、苏州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做好快递业发展规划与地方发展战略的衔接工作,综合考虑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促进快递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融合。
  (二)引导行业科学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力度,鼓励快递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之路,促进快递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快递服务与商贸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围绕安全、服务等社会热点,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快递服务更好更快发展。
  (三)加快快递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快递运营模式提档升级,通过整合干支线运输资源,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配送节点和终端用户需要,加快健全效率高、功能强、周转快的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引导快递企业开展以“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智能配送、统筹运输”为主要特征的共同配送,大力推进以集约化、规范化配送为主导的配送模式发展。加快快递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第三方公司开发满足资源集聚、集约要求的快递配送信息平台。
  (四)规范城市配送作业车辆。鼓励使用标准化、厢式化、标识化的城市配送车辆运输快件。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的城市配送车辆技术规范,明确城市配送车辆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以及专用标识、图案等要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准、统一外观”等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制定适合本市需要的非机动作业车辆技术标准和标识规范,适时出台非机动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全市快递终端投递工具。
  (五)优化快递市场主体结构。扶持本地小微型快递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集团)来苏投资注册、合资合作、建设研发中心,建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
  (六)减轻快递企业税收负担。清理不合理收费,对快递服务领域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积极稳妥做好快递业“营改增”工作。对快递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有关规定税额落实抵免政策。
  (七)加快快递服务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信息化以及信息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快递服务标准化,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及《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要求,加快推进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的标准化作业。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快递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服务用语,开展亮证服务。
  (八)完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快递服务网络,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分拨中心、快递门店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节点建设。加强快递投递终端建设,探索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新模式。社区物业、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为快件投递提供便利,统一设立快件代收代投服务点、快递综合服务超市、智能快件箱等终端设施,满足投递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分管市长牵头,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交通运输、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体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快递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快递企业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加快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快递信息化建设项目。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研发等提升改造项目,按现行的财政扶持政策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快递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的快递企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创新快递企业信贷方式,建立适应快递业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三)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快递运输环境,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建设。落实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快递企业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协调解决快递车辆城市通行、停靠、装卸等方面问题。积极引导快递企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快递运输,在购置补贴、城市通行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强化行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建设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各重点快递企业,加强对寄递渠道、服务信息、收寄验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和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用户满意的示范企业。加强邮政管理部门监管能力建设,依托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县(市)一级监管模式,以弥补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缺失的不足。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快递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服务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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