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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会[2014]4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4-29
实施时间: 2014-4-29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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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各州、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doc
  云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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