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人才市场开展培训收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哈价行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4-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1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人才市场:
  你单位《关于继续教育收费项目延期和公务员考前辅导精讲班收费的函》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中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担负着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人才培训的工作职能,可以开展相关人员自愿参加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并收取相应费用。
  二、培训内容、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科目、课程、时限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科目
课程
学时∕元
收费金额∕元/人∕学时
1
公需专业
创新能力、权益保护、职业道德、人事政策、法律法规
4.00
88元∕22
2
专业科目
机电、建筑、经济、新闻传播
4.00
200元∕50

  (二)公务员考前辅导精讲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考前安排,要聘请高水平师资并按规定课时开展考前精讲辅导培训。
  培训科目、课程时限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科目
课程
学时∕元
收费金额∕
元∕人∕学时
1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语言理解与表达
4.80
38.40/8
数量关系
4.80
38.40/8
判断推理
4.80
38.40/8
资料分析
4.80
38.40/8
哲学、中特理论和时事
4.80
76.80/16
法律
4.80
76.80/16
行政管理
4.80
38.40/8
模拟考试训练
4.80
19.20/4
2
申论
申论
4.80
172.80/36
3
公文写作
机关应用文概念
4.80
38.40/8
普通事务文书写作
 
4.80
76.80/16
4
面试
面试测试标准与答题技巧
4.80
38.40/8
面试考官心得体会
4.80
38.40/8
5
公务员考录政策释义
公务员考录政策释义
4.80
38.40/8
 
合计
 
 
768.00/160

  三、开展培训收费必需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或将人事主管部门正常工作职能进行代理、咨询等有偿服务。
  四、上述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或办理变更手续,到税务部门购领税务发票。
  五、要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规定,将按《价格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8号﹚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如有违规收费行为,将取消收费资格。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初级统计人员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闽财综[2012]4号 2012/1/13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中小学生活动中心兴趣特长培训收 洪价行字[2013] 2013/2/6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洪价经字[2013] 2013/11/7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 苏财综[2003]15 2004/1/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船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 黑价联[2013]59 2013/4/10
关于进一步调整培训收费工作的公告 2019/3/20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 冀价行费[2013] 2013/9/3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 鄂建办[2017]76 2017/3/9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人 黑价联[2013]84 2013/9/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培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