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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复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信函综合[2014]43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11
实施时间: 2014-7-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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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发展[2010]59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复核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申报范围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省、市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等,鼓励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四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以闽经贸发展[2010]596号文要求为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两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以本通知附件要求为准。申报程序统一按照闽经贸发展[2010]596号文规定办理。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材料内容、介质及份数按照闽经贸发展[2010]596号文要求(装订成册后)提交,其中: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四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表按照《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A版)》(附件3)填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表按照《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B版)》(附件4)填写,军民结合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表按照《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C版)》(附件5)填写。本年度创建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0日。
  (四)创建要求及重点方向
  1.坚持统筹协调,严格遴选。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所辖地区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确认材料齐全和真实后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2.坚持提升发展,合理布局。同类型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对象创建基础和水平应不低于前批次同类型基地平均水平;已授牌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同一区域(同一园区),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示范基地创建申请。
  3.坚持转型升级,突出重点。重点支持新型显示、LED产业、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基地申报;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地申报;支持传统产业基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点支持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的传统产业基地在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方面有明显效果的基地申报。
  二、组织开展2014年度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本年度复核对象为《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第一批)名单的通知》(闽经贸产业[2012]31号)批复的6家省级示范基地。
  (二)复核要求
  相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要按照《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附件8)要求,组织好所辖地区年度复核对象的材料报送和初步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复核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原件)3份、电子文档2份,并于2014年8月29日前报省经信委综合处。
  (三)核实核查
  按照示范基地复核程序要求,请相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协调有关示范基地,配合做好复核评审过程中的材料核实、现场核查等工作。
  三、做好已批复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度发展情况报送工作
  (一)报送对象
  已授牌的三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但其中同时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且已报送过的不再重复报送。
  (二)报送材料要求
  组织示范基地如实填写《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提供2013年度发展情况文字材料,包括主要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下一步思路、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相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负责所辖地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度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对示范基地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在确认《汇总表》和文字材料内容齐全和真实后,于2014年8月20日前通过电子版报省经信委综合处。
  相关工作所需申报表及申报条件、创建工作方案参考大纲、复核工作方案等资料可登录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郭华国   联系电话:0591-83515660  电子信箱:326386375@
  附件:
  1.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申报基本条件
  2.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申报基本条件
  3.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A版)
  4.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B版)
  5.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年C版)
  6.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
  7.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
  8.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
  9.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申报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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