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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检发[2008]6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4-25
实施时间: 2008-4-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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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8〕1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家和省文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各区、县(市)及林业地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价格检查计划,要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把“五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检查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确定的调价备案企业和商品实行重点监管。并严格按国家和省通知中规定的内容予以落实,切实为稳定市场价格作出贡献。
  三是条块结合,加大力度。此次“五一”节假日市场监管,市物价局除对市区内公告备案的企业和商品实行重点监控外,同时兼顾监管个别敏感品种。各区、县(市)重点关注本地调价备案企业的同时,也要关注商家利用节日期间打折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并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大力查处曝光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随意乱涨价、乱收费、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手段恶劣、造成后果的要从重处罚,以震慑违法,保护合法,促进公平竞争。
  四是加强值守,认真查处。“五一”节期间,要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市检查分局“五一”节期间,12358举报电话由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车辆和检查人员随时待命。各区、县(市)及林业地区价格部门的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带班,要安排专人接听举报电话,保障畅通,对举报投诉问题,要做到耐心解释、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及时汇报、搞好总结。各区、县(市)及林业地区物价局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于2008年5月4日前将“五一”期间市场价格检查书面总结材料、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及附表上报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电话(传真):84684154。电子邮箱:wwj.7777@
  附件:“五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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