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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2014]4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5-26
实施时间: 2014-5-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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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快递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规划(以下简称三大战略规划)实施,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业是集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成长复合型新兴服务业,具有促进商品流通能力强、拉动居民消费作用大、吸纳就业人数多、涵盖生产生活领域广等特点,在方便群众生活、服务社会生产、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省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外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迅猛,区域间信息交流、物品递送和资金流通等活动日趋频繁。加快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交通、人力、市场等优势,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方便民众生活、促进社会消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优质、便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全省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三)基本原则
  1.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开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快递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快递企业机制、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实现速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3.规划引导,政府扶持。加强对快递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做好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发展、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为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强化政府对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在行政许可、财政、税费、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快递服务业的终端配送优势,推动快递服务业与上下游产业及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促进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一体化整合。
  5.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快递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快递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快递服务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枢纽地位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适应三大战略规划实施需要,覆盖全国、联通世界、紧密衔接、统一协调、使用方便、服务优质、技术先进、快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我省在全国快递服务网络中的全国性区域中心枢纽地位。
  2.总体指标位居前列。全省快递业务收入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业务量达到26亿件,年均增长45%以上;年业务收入10—50亿元的骨干网络快递企业达到8个,其中年收入达到50亿元的企业1—2个;行业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
  3.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乡镇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内县级以上城市间和全国61个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实现48小时内投递,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生产水平快速提升。主要快递企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引进骨干快递企业
  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大力培育总部设在我省的快递企业,积极引入国际、国内骨干网络快递企业。支持国际、国内骨干网络快递企业将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全国或全国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如航空快递基地,航空、陆运快件区域集散交换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全国性区域呼叫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培训中心等)在我省布局。
  (二)加快推进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建设
  在郑州国际物流园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中心区,进一步完善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功能,加快推进顺丰等电子商务产业园、河南全国性快递集散交换(陆运)中心建设,增强快件集散交换、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的辐射功能,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性快件集散交换枢纽。
  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建设国际国内航空快件分拨中心,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件分拨中心,加大基础设施和设备投资力度,为进出境快件提供代理报关、报检、仓储、分装、分拣、发寄服务。支持大型快递企业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建设专用航空快件分拨中心,支持利用包机、包舱运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建设共用航空快件分拨中心,实现航空与陆运方式灵活转换、无缝衔接,形成快件“绿色通道”,将郑州打造成全国性国际快件集散中心。
  积极研究利用高铁资源疏运货物的场站,探索高铁货运场站与客运场站接驳,高铁快件安检,高铁货运方式与航空、陆运紧密衔接、灵活转换以及高铁快件集散分拣的解决方式。推动开展利用高铁运递快件试点,力争将我省列为利用高铁运输快件试点。与铁路运输部门联合,建设高铁快件大型集散处理中心。
  积极推进漯河、安阳、商丘、洛阳等省内快递分拣中心节点和其他省辖市省内快件分拣节点建设,提高快递网络综合运营能力。
  (三)建立完善快递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区位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引导快递企业利用航空运能构建1000公里以上的省际航空快件运输网,利用高铁构建400—1000公里的省际高铁快件运输网和我省周边城市以及省内城市400公里以内的高速陆运快件运输网,积极打造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快递服务网络。
  支持我省邮政企业和其他国际、国内骨干网络快递企业增开郑州至世界中心城市的邮件、快件直达航路,逐步实现我省至亚洲、欧洲、美洲、澳洲、非洲中心城市国际快件7—10个工作日内快速寄递。支持航空公司提升郑州至东北、西北、西南方面的运能,为快递物流提供便捷高效的通道服务。
  整合交通、邮政、商贸等公共资源,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快递物流服务。
  (四)加快郑州快递物流国际口岸建设
  支持快递企业将郑州作为跨境快件进出关口岸,充分利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国际航线资源和郑欧国际货运班列拓展跨境快件的直运、直封、直发业务。支持快递企业与国际电子商务企业、国外快递企业联合,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链。完善综合保税区、电子口岸、“一站式”通关等基础服务设施,建立进出境快件24小时通关机制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便捷通关模式,吸引华中、西北的快件在郑州集散,扩大郑州进出境快递物流规模,增强郑州口岸辐射能力。
  (五)完善末端投递服务体系
  将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统一规划建设。简化快递企业投递服务终端设置备案手续,支持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传达室和社区物业、超市、便利店、连锁店等设置快件超市、快件代收代投点等快递便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快递包裹收投箱等自助设施,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
  (六)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快递服务业与工业、商贸、电子商务、交通、仓储、通信、信息、金融业密切联系和融合,充分利用综合交通资源和通信、信息、仓储、金融等服务工具,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快递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定制服务流程,构建行业专用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分布式仓储、分装、分拨、配送、代收货款等一体化服务。
  鼓励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进入快递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电商快件寄递、配送服务。
  (七)推动快递技术装备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件投递配送车辆,促进快递车辆标准化、统一化、低碳化。支持快递企业选配自动(半自动)分拣设备和快件搬运、装卸、仓储设备,不断提高快件处理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快件跟踪查询、信息处理、行业信息交互对接、快件时效管理、优仓优配等先进技术。
  加强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快递企业信息平台与口岸监管、政务信息平台和公路、航空、铁路运输等服务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平台对接。鼓励物流地产商为快递企业提供标准化的快件集散交换中心设计、建设和出租服务。加强快递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为快递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八)加强快递服务行业监管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快递市场监管,规范快递市场秩序,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土地供给
  各级政府要将快递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业用地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统筹考虑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妥善安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营投网点等基础生产服务设施的用地,切实保障土地供给。对将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全国或全国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布局在我省的骨干网络快递企业用地和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快递建设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依法加强对快递生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坚决查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闲置浪费等行为,确保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二)加强财政支持
  省政府统筹使用政策性资金,对具有重大社会公共效益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给予补助和贴息扶持。对重要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批准可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省、省辖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鼓励国内外快递航空企业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中心构建快递航线网络。对快递航空企业开辟航线和从事航空快件集散的货物公路运输企业,由省机场集团公司按照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予以补助。
  支持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纯电动邮件、快件收投专用车,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对快递企业通过设计和创新为工业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构建专用业务平台、跨行业对接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物联网等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收费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用热实行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政策。
  (三)落实税收政策
  在快递服务业领域落实国家服务业领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税收抵免政策。总分式网络快递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按申请实行全省汇总缴纳。快递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对其提供的收派服务收入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改革后税负上升的快递服务企业,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手持税控终端开具普通发票。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加大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网络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快递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评估标准,为快递企业购置自动(半自动)快件分拣机、快件安检机、重型汽车等大型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快递企业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私募股权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吸纳社会资金。
  (五)强化管理服务
  规范快递车辆运营管理。快递城市运输车辆和收投服务车辆要按照货运技术要求标准统一选型、统一标识,并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对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城市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工具的,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尽量放宽投放数量限制。在不影响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为承担快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辆通行和临时停车作业提供便利。快递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不扣留事故车辆所载快件,及时通知相关快递企业转运处理。
  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可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辖市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统一办理注册登记。
  (六)加强人才引进培育
  加强学校、快递协会、快递企业间的沟通与协作,鼓励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课程,与企业共建快递人才培养基地,鼓励职业学校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基地,鼓励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对进城务工、下岗人员参加快递业务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快递企业引入紧缺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在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提供支持。
  (七)加强行业统计监测
  快递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全省快递企业名录登记备案场藕制度,鼓励省外大型快递企业在我省设立子公司。统计部门要将快递服务主体纳入行业统计体系和我省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建立快递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快递服务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建立快递服务业发展报告发布制度,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经济运行分析决策数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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