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确认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库[2012]4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26
实施时间: 2012-9-26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1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商业银行:
  为规范深圳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订了《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库〔2012〕39号)、《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评价办法》(深财库〔2012〕40号)。经对申报机构的债市能力指标、机构实力指标、对深贡献指标及承销表现指标等进行审核评分,确定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华夏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主承销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将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分别签订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并发放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 浙财预执[2014] 2014/7/3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增补2016-2018年天津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 津财库[2017]23 2017/4/28
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二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深财库[2013]63 2013/11/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 沪财库[2013]25 2013/8/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 桂财库[2015]18 2015/4/29
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云南省政府债 财库[2009]57号 2009/5/5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行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一期]有 深财库[2011]72 2011/11/17
关于深圳市2013年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3/11/13
关于支付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云南省政 2010/4/2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招标发 浙财预执[2015]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