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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升级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申报纳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1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568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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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计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升级了房土两税管理软件,该软件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上线,按照《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升级上线的通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3号)要求,纳税人应在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全部经营性房产、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填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纳税人使用升级后的房土两税管理软件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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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一道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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