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组建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库[2011]6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1-2
实施时间: 2011-11-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0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商业银行:
  根据《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库〔2011〕5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组建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为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当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准备材料,并填写附表。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截止日视为申请有效日),各申请机构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材料送达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系人:伍渭彬,电话:0755-83938890;黄珈珈,电话:0755-83938507。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有关信息情况表
  2.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评价办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深财库[2011]59 2011/11/2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组建青岛市2015-2016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 0001/1/1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 2015/4/1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4-201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 浙财预执[2014] 2014/7/1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 京财国库[2014] 2014/7/8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确认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 深财库[2011]64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