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现将《关于更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22号)的附件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及相关附表予以更新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27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