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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6-30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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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开通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办理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主要功能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B/S模式WEB端、C/S模式客户端、自助办税端同步推行。分为在线办税功能区、互动交流功能区和查询功能区。
  (一)在线办税功能区
  网上办税流程全程公开,纳税人可实时查询申请事项的承办人员和办理进度,可对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价。
  1.登记备案类事项。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存款账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纳税申报与缴款方式报告书。
  2.发票管理类事项。包括普通发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普通发票验旧、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货运专票代开。
  3.申报缴税类事项。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消费税申报、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申报、发票认证和抄报税、第三方线在线缴税、财税库银在线扣款等。
  (二)互动交流功能区
  纳税人可以预约办理涉税事项,接收涉税风险提醒,了解税务机关通知公告,查询涉税信息,参与税务机关发起的在线调查,咨询涉税问题,提出涉税培训申请,提交合理化诉求与建议。
  1.提示提醒类事项,包括涉税风险提醒、网上办税事项完成提醒、实体办税厅办税提醒。
  2.工作评价类事项,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满意度评价。
  3.交流互动类事项,包括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和在线交流。
  4.税法宣传类事项,包括通知公示、办税地图、热点服务、下载服务、办税流程、纳税人维权和风险防范、政策法规库。
  5.网上纳税人学校,包括专题政策解读、课程安排、课件下载和最新政策发布。
  (三)查询功能区
  网上办税厅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实用的查询操作界面、简洁明了的提示信息。
  1.公众查询事项,包括A类信用等级查询、发票查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2.纳税人的税务档案查询(纳税人外网一户式)。
  3.办税进度查询事项,包括设立登记办理进度查询、代开普通发票办理进度查询、纳税人网上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
  二、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流程
  (一)纳税人可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外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n-tax.gov.cn。
  (二)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栏点击“场景导航”或“直接登录”按钮,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页面。
  (三)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需登录即可直接在首页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和零散业户代开发票申请;社会公众可浏览和查询纳税人网上学校、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发票查验等事项。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通过CA证书验证方式和动态手机密码验证方式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CA证书验证方式支持联通CA、河北CA。动态手机密码验证方式,支持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手机。可办理税务登记变更、领用发票、资格认定、网上认证、抄报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预约办税、投诉举报、学习培训等涉税事项。
  三、纳税人网上办税软硬件环境
  (一)软件配置
  1.操作系统:windows2000/windows XP以上
  2.浏览器:Inter Explorer8.0及以上
  (二)硬件配置
  1.处理器:PIII 800或更高的微处理器
  2.内存:128M内存或以上
  3.硬盘:1G以上空闲存储器
  (三)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具备ADSL拨号上网、DDN或宽带)
  四、涉税申请纸质资料的保管
  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交涉税申请时,应提交电子申请表和附报资料影像文件,除另有规定外,不必报送纸质资料。网上业务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应将涉税申请的纸质资料妥善保管备查。
  五、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支持
  纳税人可以在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阅网上办税服务厅宣传资料,了解网上办税服务厅的操作和具体使用方法。也可以在河北国税门户网站、网上纳税人学校“下载专区”栏下载操作手册和视频培训课件。此外,网上办税服务厅也对操作使用提供了细致的指引和帮助信息。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办税服务人员,也可拨打河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技术支持电话(40071-12366)寻求帮助和业务支持。
  特此公告。
  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 倡导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事项公告的解读
  河北省国家税局
  2014年6月30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的涉税诉求日趋多元化、个性化,对税务部门服务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时,不少纳税人都反映办税服务厅的排队拥堵问题,希望能推出多种途径,方便办税。去年下半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在整改环节就提出要着手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经过研究和论证,确定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和拓展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整合原有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开发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经过软件开发测试和试点运行,省局认为这个系统已经具备了上线运行条件,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此举将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更加方便快捷、功能齐全、即时互动、安全高效的全新网上办税新模式,有利于实现实体大厅和虚拟大厅两个办税服务厅的优势互补,借助网络信息化的优势,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的办税服务,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此公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介绍了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线办税功能区、互动交流功能区和查询功能区三个功能分区可以办理的涉税业务。纳税人网上办税实行阳光审批、阳光办税。
  (二)明确纳税人网上办税的业务流程和网上办税软硬件环境。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家中或者办公室上网办理有关的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进行各项涉税业务操作,节省了到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税的时间和费用。同时,纳税人可以及时、准确查询自己详细的涉税信息和办理进度,评价办理效果,及时接收到税务部门发布的信息或者通知。
  (三)明确取消纳税人网上办税已提交“相关表证单书和附送资料”电子信息和影像文件的纸质资料报送。但要求纳税人网上业务办理完成后,应将申请的纸质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四)畅通为纳税人网上办税技术服务支持的渠道。纳税人在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操作失误、使用问题和新的需求,纳税人可以咨询当地国税工作人员。各地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人员要辅导纳税人正确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纳税人也可登录河北国税门户网站、网上纳税人学校“下载专区”栏下载操作手册和视频培训课件,还可拨打河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技术支持电话(40071-12366)寻求帮助和业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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