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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
发文文号: 川工商发[2014]9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5-9
实施时间: 2014-5-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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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的规定,现将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内资企业的(以下简称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1、2014年3月1日前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企业。(3月1日后已通过变更登记事项领取了新版营业执照的除外)
  2、公司是2014年3月1日前登记的,其中注册资本是分期缴付在换照时未全部缴付到位且不修改章程的,按换照办理。
  二、换照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三、换照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6楼二会议室(省工商局换照大厅))。
  四、换照要求
  企业填报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四川工商红盾网下载)并指定委托代理人到换照窗口交回原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新版营业执照。
  五、联系方式
  省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11382、028-86939930
  网址:省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网:www.scaic.gov.cn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相关附件:
川工商发〔2014〕9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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