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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冀政办函[2014]6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6-19
实施时间: 2014-6-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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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要求
  通过政策推动和示范带动,用5到10年时间,逐步形成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为主的成熟产业链,打造10家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发展100家左右充满活力的中型地理信息企业,培育1000家小型地理信息科技型企业,地理信息产业年产值增长25%以上。2020年,力争全省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二、推动重点领域发展
  (一)提升遥感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大力发展高中空航摄飞机、低空无人机、地面遥感等遥感系统,综合利用多传感器平台,形成光学、雷达、激光等遥感数据获取体系,建立多源遥感数据动态获取机制,有效提升遥感数据获取水平。加强遥感数据处理技术引进与集成创新,进一步提高遥感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二)加快地理信息与卫星导航产业园区建设。按照省关于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石家庄市要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与卫星导航产业园区建设,主动承接京津地理信息产业要素转移,为企业投融资地理信息产业搭建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产业孵化平台。积极开展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引进高端人才及团队,吸引省内外大型优势企业集团在我省投资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加大项目用地及财税和资金支持力度。
  (三)大力发展地理信息装备制造业。充分发挥我省在电子信息、卫星导航、数据产业方面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地理信息技术装备企业;采取积极的财税金融及信贷政策,引进国内外高端地理信息装备制造企业,带动相关配套生产企业快速发展。
  (四)大力发展北斗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改善卫星导航应用基础条件,推进我省卫星导航地面增强网络多模兼容改造;加快推进北斗卫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项目建设,建立基于北斗的高精度导航与位置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发推动国民经济建设和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导航定位与移动位置服务产品,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深化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天地图·河北”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在服务保障规划决策、环境治理、自然资源管理、应急保障、物流管理、智能交通、智慧旅游等领域中的应用,推进面向政府管理决策、企业生产运营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地理信息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河北”开展增值服务,扩大地理信息消费需求,深化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带动地理信息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地理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以地图为媒介的动漫、游戏、科普、教育等新型文化产品,培育大众地理信息消费市场。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统筹规划产业发展。按照全省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理信息局)牵头编制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推进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在现有资金渠道内,进一步加大地理信息产业的投入力度,制定完善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省财政要加大公益性地理信息及其产品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政府部门地理信息服务外包,落实相关税收及信贷等优惠政策。市、县政府要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推动形成成熟的地理信息产业链。
  (三)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数据使用、地图审核等相关政策,简政放权,降低门槛,优化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地理信息产业,支持大型地理信息企业上市融资发展,打造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高地。设置地理信息产业示范推广和产业化推进项目,对地理信息领域的品牌培育、技术创新、产学研平台搭建等进行重点支持。
  (四)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申请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结合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以规模化发展为目标,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创新环节,实施若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软硬件研发,加快推进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人才培养。
  四、健全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省地理信息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建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的有关事项。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加强各级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地理信息统筹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标准建设、安全管理等职能。推进军地测绘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军事测绘和地理信息技术成果、装备设施的社会化应用。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出版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保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三)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涉密地理信息处理、分发与应用跟踪机制,落实地理信息市场准入、项目登记、质量管理、成果保密、资料汇交监管制度,健全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获取、处理、使用地理信息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以促进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着力引进、培养高层次的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充分发挥他们对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打造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人才高地。
  (五)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支撑。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完善基础测绘财政投入机制,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发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
  (六)推进地理信息共享利用。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设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程度,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获取分工、更新和共享工作。在切实保障政府部门应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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