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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会协[2014]1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6-4
实施时间: 2014-6-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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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省注协制定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按此培训计划安排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于6月20日前将注册会计师拟参加培训班计划上报省注协培训部。
  联系人:鲍明龙张强
  联系电话:0451-530038830451-53621022
  QQ号:87281100
  附件: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培训计划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的指导意见》,按照《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行业人才建设工作,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调整培训结构,以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为主要目标,分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和培训效果。
  二、培训形式
  2014年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将采取远程视频、面授、委托培训等培训形式进行。
  (一)领军(后备)人才培养
  我省领军人才培养周期为两年(2014-2015),按照《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方案》,2014年5月和10月省注协将委托哈尔滨商业大学对行业领军(后备)人才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文化素养、外语水平和领导能力等。
  (二)远程视频培训
  2014年中注协从5月至11月共举办4期远程视频培训班(详见附表一)。培训内容为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读;主要税种涉税风险及筹划;ERP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融资方案及融资渠道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十八大”精神解读等。为充分利用远程师资资源,提高培训效果,各事务所应合理安排所内注册会计师参加远程教育培训。
  (三)面授培训
  2014年省注协将举办5期面授培训班(详见附表二)。在哈尔滨市举办3期,在大庆和佳木斯各举办1期。培训内容包括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新修订的审计准则、事务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例分析等。
  (四)中小事务所审计实务定向培训班
  1.2014年中注协将继续举办中小事务所审计实务定向培训班,我省中小事务所定向培训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名额为40名,培训内容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并购重组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审计实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财务规则;审计准则详解等。
  2.支持、鼓励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委托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其它培训班。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的时间、内容等信息详见附表五。请各事务所做好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事务所自主办班。
  2014年事务所自行办班1期,培训注册会计师100人左右。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自行办班的事务所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等情况上报省注协,经批准方可实施,培训后由省注协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进行考试。省注协将对自行办班的事务所进行严格检查。
  (五)非执业会员培训。
  本年度非执业会员培训继续采取网上培训方式,培训人员200人左右。
  三、培训管理及要求
  各事务所要从行业建设和事务所稳步发展的高度认识人才培养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一)事务所要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培训时间,保证每位注册会计师都能如期参加培训并完成年度规定的学时;要鼓励和支持注册会计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及远程视频等层次较高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专业人才的培训效果。注册会计师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根据自身执业水平和业务需求,选择培训班次和内容,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2014年省注协将组织面授及远程教育培训班9期(中注协远程视频培训班4期,省注协面授培训班5期)。注册地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的事务的注册会计师所原则上参加在牡丹江举办的培训班;注册地在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的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参加在佳木斯举办的培训班;注册地在其它地市的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选择参加省注协举办的远程视频培训班或就近参加在地市举办的培训班。
  请各事务所经常登录省注协网站查看各期培训班开班通知,并根据各期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和各事务所参加人数,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培训做出安排。
  (三)参加远程视频、面授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原则上由事务所上报培训计划,受教室人数限制,省注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事务所参加各期培训班的人数。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事务所按培训计划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
  (四)省注协将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考试、考勤制度,并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对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替学替考、缺勤2次以上等违反培训纪律的注册会计师,一律视同未完成培训任务,不予确认学时。对于年终仍未完成培训学时的注册会计师,不予通过任职资格考核。
  (五)参加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培训证报送省注协培训部,以便省注协确认其学习课时并备案。
  (六)各市(地)事务所请将培训报名表(详见附表三、附表四)上报所在市(地)注协,由各市(地)注协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注协。哈尔滨市事务所按时间要求直接报送省注协培训部远程教室。如发送传真,请在发送后拨打远程教室电话进行确认。
  远程教室电话:0451--53621022
  远程教室传真:0451—53002798(自动接收传真)
  远程视频教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河沟街39号天九商务酒店6楼
相关附件:
附件1: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计划.doc    
附件2:2014年度黑龙江省注协面授培训计划.doc    
附件3: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视频)培训报名表.doc    
附件4:2014年度黑龙江省注协面授培训报名表.doc    
附件5:2014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各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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