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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及软件企业重新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4]5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5-8
实施时间: 2014-5-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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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和重新认定工作。经市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初审,并由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税局和地税局组成联审小组审核,认定结果如下:
  一、软件企业年审结果
  2014年第二批年审合格软件企业1058家(详见附件1),其中61家软件企业获准变更企业信息(详见附件2)。
  本批通过年审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次年审审核的数据为2013年度,如企业需享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则需通过2015年年审)。
  二、软件企业重新认定结果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前通过认定且已经过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企业需进行重新认定。经审核,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软件企业71家(详见附件3)。
  本批通过重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以上年审和重新认定合格的软件企业,应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前及时向市软件行业协会申报2015年年审(年审具体时间和申报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否则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不再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第二批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名单
  2.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变更名单
  3.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的软件企业名单
  (市经贸信息委联系人:周后宏,电话:82107421;市发改委联系人:朱文伟,电话:82001294;市科创委联系人:陈明磊,电话:82002334;市国税局联系人:朱粟宁,电话:83878990;市地税局联系人:史欣炜,电话:8377345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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