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自行制定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30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文件精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自行制定的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要求,现将第一批取消的《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等7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的涉税文书报表的公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4/5/15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 贵州省国家税务 2014/5/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自行印制涉税 沪国税发[2014] 2014/6/20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4/5/1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4/5/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 贵州省国家税务 2014/4/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 2014/5/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涉税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