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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4]3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21
实施时间: 2014-5-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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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1日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省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任务,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提升全省经济整体实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服务业提速发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改革开放统领全省服务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西部物流中心、西部商贸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实施“服务业示范引领工程”,大力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着力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积极构建区域协调、产业互动、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建设西部现代服务业强省。
  (二)发展目标。全省服务业提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凸显,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
  2014年实现新变化。全省服务业稳步发展,改革工作起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基础工作逐步完善。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实现与GDP同步增长,占GDP比重达到36%以上。
  2015年实现新进展。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省级服务业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发展提速,中心城区转型发展起步。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GDP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7%以上。
  2016年实现新跨越。全省服务业保持加快发展态势,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广,龙头企业竞争力增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模化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西部地区平均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8%以上。
  2017年迈上新台阶。服务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内部结构和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1.6万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40%左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40%,服务业投资、税收收入、就业人数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税收收入、就业总人数、城镇新增就业总人数的65%以上、65%以上、36%以上、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服务业改革。
  1.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和减少前置审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提高服务业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服务业领域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等许可认定,严控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破除行业垄断,促进资源与要素自由流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铁路、金融等行业建设,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化、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探索一业多会,建立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规范行业商协会。
  2.加快市场化进程。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范健全申报、预算、采购、监管等流程,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制订完善引进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
  3.深化改革试点。深化成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建设国家区域性服务业核心城市和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开展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自贡市、德阳市、广安市和简阳市、资中县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健全政策体系等方面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总结推广先行先试经验,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在物流、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建设国家级示范(试点)省、市,带动行业改革创新。
  (二)加快推动重点地区突破发展。
  1.打造首位城市。推动成都市加快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运筹决策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高端服务业,推动天府新区引进和培育一批知识密集型、高技术服务业,促进高端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配套发展,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培育总部企业,提升总部能级,发展总部经济。高品质建设商务楼宇,发展楼宇经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新兴服务业。争创中国(成都)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际化平台,推动优势服务业向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力争到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占GDP比重超过55%,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
  2.培育区域增长极。支持绵阳、泸州、乐山、南充、达州、凉山6个市(州)依托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率先发展。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做强2-3个主导产业,做优1-2个特色产业,培育现代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集聚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服务创新模式,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主营业务突出、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服务业企业,做大区域服务业板块,发展成为服务业增加值超过500亿元的区域中心城市,打造服务业发展次级增长极。引导其余二级城市发挥比较优势,以服务本地化和特色化为导向,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甘孜州、阿坝州深度挖掘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内涵,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服务业。
  3.提升县域发展水平。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原则,支持平原地区县加快发展专业市场、公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支撑和配套服务能力;引导丘陵地区县重点发展商贸流通、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延伸连锁网点到农村,改善城乡消费条件;鼓励盆周山区和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振兴发展。重点推动百万人口大县发展特色服务业,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特色镇;积极培育农村金融、农技推广、农机服务等农村服务业,充分发挥中心镇和小城市的节点功能,推进工业消费品、农资、农产品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域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加快推动重点行业引领发展。
  1.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满足“工业强省”战略要求和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化分工与合作,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金融业。深入实施金融改革,纵深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资产管理等各类内外资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到省内二级城市或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县级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建设多层次股权市场、多品种债权市场和培育各类要素市场。加大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抵押质押、发行债券等金融服务,加快保险业务创新,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探索建立金融创新示范区。2017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
  物流业。以提高全社会物流运作效率和降低物流运行成本为核心,依托西部交通枢纽建设,在成都、绵阳、达州、遂宁、泸州等城市有序推进国家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基地建设,打造航空、铁路、公路、水运货物转运中心。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港(口)站(场)集疏运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代物流集聚区。加快建设成都综合保税区、德阳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完善电子口岸和通关协作。推动全省物流信息化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稳定开行蓉欧快铁,增开城际间铁路货运班列和公路货运班车,推广多式联运、集装箱及甩挂运输,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2017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
  科技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等机构,建设研发设计交易市场和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市场化运营。选择软件开发、物联网服务、“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应用等发展领域,积极培育云计算、数字出版、网络增值服务、空间信息服务、远程医疗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消费型信息服务业。
  会展业。以成都为发展极,市(州)、县(市、区)、乡(镇)为支撑点,构建“一极多点”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充分发挥西博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依托自身产业优势和特色资源,培育本土会展品牌。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展会机构和品牌会展,推动特色展会走出四川、走出国门。加快政府主导型展会市场化进程,培育大型本土会展企业。加快发展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网上会展。会展业直接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7年,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数量达到20个。
  2.加快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改善和品质提升需要。
  商贸流通业。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经营模式应用,推动专业市场和餐饮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社区商业等多层次流通网络,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流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推动专业市场和餐饮业转型发展。大力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大型超市与农村合作组织对接,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构建便利实惠通畅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三大市场拓展活动。2017年全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
  旅游业。发挥旅游资源富集优势,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保持大成都旅游经济区领先发展,积极培育成德绵乐、成渝、成雅攀3个旅游经济带和大九寨等5个特色旅游经济区,推出九环线等5条旅游环线。积极创建国家A级景区,建设大香格里拉等新兴旅游目的地,培育农业观光、文化体验、生态旅游、康体养生、休闲度假等旅游消费热点,发展自驾游、文化创意、网络在线、旅游装备、旅游传媒等新业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和救助,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2017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超过6800亿元,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
  文化服务业。做强做大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文化旅游和演艺娱乐产业,重点培育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产业,建设一批出版发行、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娱乐等项目和园区,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建设成都核心发展区和川西民族文化、川中历史文化、川南民俗文化、川东北红色文化产业发展区,打造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重点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广告、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延伸文化产业链。2017年全省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
  3.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发挥新兴服务业附加值高、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低的优势,将新兴服务业培育成带动经济发展、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电子商务。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技术和产品,探索模式、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培育建设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园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万亿元。
  服务贸易。稳步扩大开放领域,积极做大计算机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旅游等优势服务贸易行业规模,加快培育金融、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等服务贸易新增长点。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发达地区服务外包转移,大力开拓欧美、日韩、港台等重点市场,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2017年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15亿美元。
  健康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完善健康养老基础设施,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培育和发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医疗、营养保健、健身休闲、养老服务等业态和经营模式。建设一批健康养老服务项目,加快形成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实行连锁经营的健康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面向市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心理咨询、老年陪护等人文关怀服务业。研究制订健康养老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发展养老服务业。
  (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1.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研究制订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动态培育目录和方案,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提高专业水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通过融资、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半径,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大市场规模,形成具有规模效应、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广、辐射示范性大的服务集群。到2017年,培育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品牌知名广、辐射示范性大的服务业集群。
  2.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引导和鼓励服务业领域自主创业。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引导和扶持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为中小微企业。研究制定对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成长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3.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建立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联动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四川服务名牌”、“四川质量奖”、“四川著名商标”.引导各地挖掘产品和服务的文化内涵,打造地方名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以及国内外各类质量和服务管理认证,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到2017年,力争打造培育四川服务名牌100个。
  (五)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1.抓好投资促进。把扩大投资作为拉动服务业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充分利用西博会、科博会、酒博会、旅博会等知名展会和“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重大活动平台,依托国家级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产业园区、集聚区,注重梯度与跨梯度承接,创新招商方式,实现招大引强,促进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省每年统筹推进100个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带动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加大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定期对开展督查,切实解决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各地、各行业每年也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筛选、高质量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六)加快开放合作步伐。
  1.提升“引进来”质量。加快推进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和港澳(成都)现代服务业园区、锦江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天府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等开放合作载体平台建设,深化与台港澳和新加坡投资合作,积极引导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投向物流、金融、商务服务、旅游等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业外商投资结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服务理念和水平、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的优质企业和高端项目,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鼓励跨国公司来川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运营中心、分拨中心、转运中心、外汇资金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2.加快“走出去”步伐。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赴境外战略性投资,开展海外并购和重组,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国际营销网络,参与全球竞争,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本运作和资源要素配置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知名的服务联盟,主动发起设立跨国企业联盟,参加大型国际专业会展。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鼓励中介机构为本土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战略、管理、法律、风险评估和信息等咨询。
  3.加强区域合作。着眼于经济结构、服务业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加强与周边省(区、市)政府的工作对接,推进检测检验、质量标准等互通互认。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及周边省份交流合作,重点推进金融、旅游、物流、会展等行业跨区域对接、信息交流和产业协作。鼓励组建跨区域的产业或技术联盟,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知识产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跨区域经营,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实现区域共赢。
  三、重点工程
  (一)中心城区转型发展工程。总结推广成都市中心城区发展服务经济的经验,从2014年起,推动有条件的二级城市选择确定1个中心城区开展经济转型发展先行先试,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区服务业。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需要,加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供给。加快中心城区资源整合,推进旧街区、棚户区改造和企业“退二进三”,合理规划并加快建设新型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提升城市整体服务功能。强化高端要素集聚,重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金融、商贸会展、文化创意、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城市繁荣繁华标志区,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中心城区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到2017年,形成5个服务业增加值超1000亿元的中心城区;力争20个一、二级城市城区经济实现向服务经济转型,服务业占比超过50%.
  (二)主辅分离发展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环节和营销服务产业链两端拓展延伸,引导企业将内部服务活动外部化,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分离,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设计策划、文化创意、资产管理、专业配套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逐步面向社会、行业提供服务,尽快发展成为第三方生产性服务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服务供应商转变,建立新的发展模式。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制造业主辅分离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经信服务〔2014〕70号),每年在全省选择一批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实施推进。
  (三)集聚区建设工程。编制实施全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依托重大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开发区、城市功能区等特定区域,整合资源,突出主导产业,全省重点打造100个省级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科技信息、节能环保、商务服务集聚区。加大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集聚区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入园企业交易成本和商务成本,推动集聚区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打造各具特色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到2017年,全省培育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1000亿元级集聚区4个、500亿元级集聚区10个、100亿元级集聚区3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小组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形成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制订行业分类差异化政策,提升政策执行效果。提高用地保障和服务能力,落实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服务业投入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加快发展和建设,在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率先突破。
  (三)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研究制订综合性吸引人才优惠政策,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素质、复合型现代服务人才。依托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共建服务业紧缺学科专业,加快培养服务业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对政府管理人员、服务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组织赴境外、赴知名高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经营水平和管理层次。
  (四)抓好督查落实。健全服务业发展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将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四年行动计划年度推进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和运行分析,客观准确及时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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