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非税[2010]122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9-6
实施时间: 2010-9-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5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盟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组织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时,向考生收取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缴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务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考生收取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二、上述考务、考试费的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三、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不适用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
  四、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收取。如果考生人数较多,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可以委托相关盟市考试中心收取。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
  五、收费单位应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将所收取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同级财政按照收入级次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缴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务费缴入中央国库。)各收费单位不得自行对考试考务费进行收入划解和分成。
  六、相关单位组织考试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
  二 ○ 一 ○ 年 九 月 六 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注 鲁财综[2010]97 2010/9/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 内财非税[2010] 2010/9/6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 辽价发[2010]75 2010/7/23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闽价费[2009]79 2009/4/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 内财会[2014]50 2014/4/28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分成比例的批复 闽财综[2012]39 2012/5/18
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 财税[2020]37号 2020/7/2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 冀财会[2012]3号 2012/2/3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 鲁价费函[2016] 2016/1/15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 浙价费[2006]16 200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