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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4]14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2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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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进户执法项目清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将相关情况于4月11日前上报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报送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迈捷传送至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刘榕邮箱。联系人:刘榕。联系电话:0551-6510078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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