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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调整行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14]4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4-4-30
实施时间: 2014-4-2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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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渝分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渝财会[2013]58号)要求,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和管理由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办理和管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不再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原由协会进行代管的会计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在2014年5月31日前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转到执业机构所属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进行统一管理。
  联 系 人:赵伟伟
  联系电话:63118450
  附件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
  附件二:协会代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附件二协会代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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