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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4-29
实施时间: 2014-4-29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8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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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支持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的顺利实施,规范沪港通登记、存管、结算业务,我公司制定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反馈。
  业务联系人:王思
  联系电话:021-68910075
  传    真:021-68875802-8411
  电子邮箱:swang@
  技术联系人:刘夕阳
  联系电话:021-68872966
  传    真:021-68870320
  电子邮箱:xiyangliu@
  附件: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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