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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8号意见及开展行业测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厅函[2014]13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23
实施时间: 2014-4-23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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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建设是保监会全面深化改革、守住风险底线、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所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对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自2012年4月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在反复研究、测试和论证的基础上,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8号的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并开展行业定量测试,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开展测试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测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公司应明确相关高管人员的责任,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团队和工作机制。
  二、请各公司结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保监发[2013]42号),组织财务、精算、投资、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偿二代新规则。
  三、各公司应以2013年12月31日为测试基准日,准确采集基础数据,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开展定量测试。
  四、公司应在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测试结果,分析预测偿二代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将公司的风险点及相关建议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五、各公司应于5月4日12:00前将填报完成的数据模板、测试结果、初步分析以及对监管规则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送至保监会财会部(基础数据模板和测试结果汇总表另发)。公司的意见建议和测试结果在报送我会前应经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审阅签批。
  联 系 人:朱咏刚
  联系电话:010-66288313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偿二代监管规则第1号到第8号PDF.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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