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基础法规 > 国家基本法规 > 国家基本法规附属文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附属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含义及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能否依照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解释如下: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
  现予公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军队战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部分 2023/2/25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主席令13届第10 2018/10/26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21]1号 2021/3/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 2014/4/2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 2014/4/24